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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惡之花是如何培育出來的

http://www.CRNTT.com   2009-03-29 08:38:26  


 
  前幾年筆者曾做過進出口商檢調查,並撰寫《我國進出口商檢研究報告》,強烈質疑把大量質檢資源用於出口商檢,而疏忽國內質檢和進口商檢,並且出口產品和國內銷售的質量要求標準也不一致。顯而易見,對出口產品進行商檢是一種權力 (雖然打著維護中國出口產品聲譽的名義,美其名曰“維護中國製造形象”),縱容國內偽劣產品同樣也是一種權力(有利益就放行,否則即使質量合格也刁難),而管好國內產品質量卻是一種責任!從嚴厲禁止出口飼料和寵物食品添加三聚氰胺到三鹿事件爆發,長達十六個月的時間裡,質檢部門居然都沒有採取任何措施,以至於國內奶粉質檢中連三聚氰胺這項檢測指標都沒有,使眾多消費者因此受害,如此玩忽職守,不是嚴重的犯罪嗎?

  其次,是媒體監督的缺失,甚至某種意義上的助紂為虐。

  2007年9月2日,某電視台新聞頻道播出了“中國製造”特別節目首集——《1100道檢測關的背後》。記者“眼見為實”,經過十多天的調查和“仔細計算”,“三鹿嬰幼兒奶粉用國際先進的全日糧飼養技術飼養的奶牛,產出的鮮牛奶,經過冷鏈儲運、原料檢測、添加營養素、殺菌濃縮、噴霧幹燥、包裝檢驗等一系列環節,經過1100項檢驗檢測後,才最終出廠運往全國各地”。記者由此感慨:“從這當中,我們感受到了我國大型食品企業質量意識的進一步提高,感受到了企業對產品負責任的態度和對消費者的尊重”。

  此時再來看這樣的報道,真讓人憤怒而且悲哀。我們還看到,直到問題已經極為嚴重,多個地區都出現了受害兒童病例,媒體在報道時仍不敢點出企業名字,毒奶粉蔓延如此之廣,後果如此嚴重,有關媒體難道不該承擔重要責任嗎?

  可相比有關政府部門的官員被查處,沒有一家媒體為三鹿事件擔責,甚至沒有一家媒體向消費者和國民道歉。但這絕不意味著媒體可以免責,相反,更說明必須建立媒體問責制。否則,更多的三鹿在這樣的媒體監督環境裡仍舊可以暢行無阻、春風得意。

  最後,從根本上需要反思的,是市場本身。

  所謂消費者意識和權益保護,並非是給消費者“一雙慧眼”,像某些官員、媒體諄諄教誨的那樣去學會“如何鑒別假冒偽劣商品”,而是從自我保護角度出發,充分利用手中的鈔票決定權,來為我們的消費安全創造盡可能有利的環境。

  毫無疑問,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要充分開放市場,使同一種商品、同一種服務市場中有多個供給者,讓其充分競爭,這樣消費者的鈔票才會起決定作用,利用市場力量迫使商品和服務供應商以盡可能低的價格提供盡可能多和好的商品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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