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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名推薦上大學 不能保證兼顧公平

http://www.CRNTT.com   2009-11-17 11:04:52  


北大公示的這39所中學的校長,敢推薦“怪才”、“偏才”上北大嗎?恐怕未必
  中評社北京11月17日訊/《廣州日報》今天刊登評論員李龍的文章“實名推薦上大學不能保證兼顧公平”,作者認為,“倘若校長推薦的都是些不用推薦、憑自身實力也能考上北大的學業優秀者,那這樣的推薦又能在多大程度上起到突破作用呢?”文章內容如下:  

  令人關注的北京大學“校長推薦制”名單揭曉了,結果全國39所中學獲得北大2010年“中學校長實名推薦”資質。16日,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對這39所中學及其校長姓名進行公示。

  從一開始的備受質疑,到現在的敲定最終名單,北大最終還是在爭議聲中將“校長推薦制”堅持下來了。縱觀這39所中學,仍難打消公眾心中的疑惑:為何江蘇省就獨占10所,而有些省份卻一所都沒有?為何獲推薦資質的都是城市的中學,這是否涉嫌歧視農村中學,從而加劇城鄉教育不公?

  表面上看,公平、公開、公正,似乎仍是公眾關注“校長推薦制”的焦點所在。誠然,北大將自主招生權直接交給中學校長,由中學校長來決定誰能直上北大,以什麼樣的標準來挑選?在幾乎同等的條件上究竟選誰?這確實關乎公平、公正的問題。但任何一項改革,最初難免會遇到這樣那樣的問題,北大實行的“校長推薦制”,能否對現行的高考招生制度形成衝擊,為破除“一考定終身”的弊端摸索出一條可行性道路,從而為中國高校自主招生改革提供示範,這才是其改革的根本所在。

  其實,和現在很多學校的自主推薦相比,北大的“校長推薦制”只不過是將其實名化、制度化而已,明確由校長推薦,量化到具體名額的分配。環顧一些世界名校的招生,多數都是採用推薦制,校長、教授、校友,以及學生本人,都可以推薦或自薦。我們的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已長達7年之久,但至今仍未取得社會認同,究其原因在於:一方面各高校並沒有根據自身特點,形成各有特色的人才選拔觀,“偏才”、“怪才”仍被拒之門外;另一方面,現有的自主招生也沒有對高考形成突破,所謂自主招生不過是由“一考定終身”轉換成“一面定終身”而已。

  那麼北大公示的這39所中學的校長,敢推薦“怪才”、“偏才”上北大嗎?恐怕未必。其一,他們不敢拿自己的學校作賭注,他們在意的是自己的公信力和“中學校長實名推薦”的資質,因而他們寧願推薦眼中的“好學生”,也不會拿“怪才”、“偏才”冒險;其二,北大自主招生的對象或許並不針對所謂的怪才、偏才,因為其自主招生的條件之一,就是要“學業優秀”。而按傳統思維來看,“怪才”、“偏才”並不在學業優秀的學生之列。

  倘若校長推薦的都是些不用推薦、憑自身實力也能考上北大的學業優秀者,那這樣的推薦又能在多大程度上起到突破作用呢?當然,這並不是說只要校長敢推薦“怪才”、“偏才”上北大,校長推薦制就有意義,就是一種突破。而是說作為自主招生制度的改革,校長推薦制應該體現自主性和公共性的雙重屬性。所謂自主性就要有打破慣例、拿出“不拘一格降人才”的勇氣,所謂公共性則要求高校在生源選擇上兼顧公平性,比如向農村學校適當傾斜,向那些平時很難得到推薦上北大機會的非名校傾斜。

  鑒於現行的考試制度和學校自主推薦存在著不少的積弊,一些高校實行的“聯考”和“實名推薦制”都被視為高校自主招生的新嘗試,以期形成漣漪效應,為高考改革提供參照。遺憾的是,從北大公示的校長推薦制來看,高校的自主招生目前還難以走出應試教育的窠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