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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鳴:官場制度性的灰色

http://www.CRNTT.com   2010-03-06 10:11:28  


 
  古代的中國,官員不多,明清兩代尤其如此。一個縣,正印官只有一個,雜佐官基本沒有。雖然書吏加上衙役,“機關工作人員”也不少,但這些人都不算正式官員。所以,朝廷完全可以高薪養廉,多給官員一點俸祿。但是,朝廷偏不,即使清朝雍正之後發養廉銀,也是一種補貼,不是正俸。低俸,保證不了官員過一個優裕而有尊嚴的生活需要,同時,朝廷也無法通過道德教化,讓官員甘願自我犧牲。更重要的是,朝廷還得需要官員為維持統治而賣命——— 國家機器的運轉,全要靠行政體系,靠官員自身的努力。所以,低俸制的結果,就是默許官員進入灰色地帶,用灰色收入,讓自己過得舒服。人們競逐官位,朝廷控制官位的授予廢黜,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圍繞著灰色進行的。做官,就意味著可以有撈取灰色收入的某種特權。

  顯然,存在著這樣廣闊的灰色地帶,官僚制的現代化,是無法完成的。一方面,官員的行為不好規範,另一方面,官員的收入也不好規範。古代沒有官員財產申報的問題,但作為現代國家,官員財產申報,是一個注定無法繞得過去的關口。不通過這個關口,不僅民眾不允許,越拖,民怨越沸騰,官僚制的制度化也難以實現,我們的行政體系,則一直會有一只腳,留在中世紀。

  當然,官場灰色地帶的治理,在很大程度上牽扯官僚制的根本改革。中國的官僚制,必須走出官本位的陷阱,把更多的職能讓給社會,管的少一點,人就少一點,人頭財政的現象就會減輕。更重要的是要確實建立監督機制,不能像現在這樣,存在世界上最多的監督機構,卻在監督上最為無效。只需激活人民代表的監督,以及媒體監督,讓媒體網絡以及每個人的眼睛都成為紀委,那麼,官員的違法違規牟利,是可以被遏制的。這樣的話,官員的高薪養廉,也就可以提上議程。省得人們擔憂,在提高官員白色收入之後,卻依舊灰色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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