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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村是集體經濟之功?

http://www.CRNTT.com   2012-03-26 09:36:57  


 
  ■ 戴著“集體”的帽子,吃虧的是普通農民

  ——在今天的社會環境下,集體經濟這種形式還有存在的必要性嗎?

  所謂集體經濟應該股份化

  產權不明晰的惡果人們已經耳熟能詳:要麼三個和尚沒水吃,要麼把精力都放在分財產上,對存量改革的熱衷代替對增量的熱情。而集體主義明星村里,為什麼這一幕沒有發生?其實因為反過來回答,並不是因為這些明星村做得很好,才沒有發生;而是正因為沒有發生這些爭執,類似的明星村才能繼續輝煌下去。

  實際上,這些明星村的另外一個特點,就是“帶頭人”擁有高度的權威,帶頭人不僅擁有董事長一般的控制權和經濟支配權,他甚至可以自己隨意劃分自己在集體資產中的所占比例。例如南街村甚至在連正常的公開收購程序都不進行的情況下,通過所謂外圓內方改革,將集體資產大量轉化為管理層的個人資產,而村民對此毫無監督權。

  我們很難為這種產權不清晰的經濟形式繼續存在找到理由。如果說要保證農民的分紅收益,其實只要從中劃撥股份給他們即可。變集體所有制為股份制,除了產權明晰之外還有一個額外好處,即農民的所有權可以變現,農民可以獲得更大的經濟自由。而這些集體經濟的典型中,農民卻失去了經濟自由,例如華西村每戶農民名義上每年可以獲得數十萬元的收入,但在“多提積累,少分配;少分現金,多參股”的安排下,獎金收入只實際兌現20%。為了享受華西村的別墅和轎車等福利,每個人都成為集體系統的齒輪,村民在享受一定層次的生活水平下,村集體牢牢套住每個人的股金。

  無論在南街村還是華西村,一旦村民離開本村生活,或者不在村辦企業工作,包括房子、獎金與分紅之類福利都將收回——農民對自己擁有的那份“集體財產”的權利,比一個股東擁有的權利要小得多,可想而知,如果把農民的集體成員身份換成股權,他願不願意換呢?“集體經濟”四個字,是不是恰恰成了阻礙農民換取股權的借口呢?

  □ 結 語

  明星村的財富來自市場經濟環境和企業家的創造力,“集體經濟”並不是明星村最長的那一塊木板,而是最短的那一塊。

  (本文來源:騰訊新聞評論《今日話題》201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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