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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機構調整釋放重大信號

http://www.CRNTT.com   2014-04-21 10:03:50  


 
  李永忠:以前中紀委恢復重建的時候只有五個室,第一是辦公廳,第二是研究室,第三是檢查室,第四是審理室,第五是信訪室。中紀委成立時只有這五個內設部門。幹部室和宣教室是中紀委工作中逐步建立起來的。對於組織部、宣傳部的組建,我覺得中紀委副書記吳玉良在中紀委網站在線訪談時說的三句話是很有代表性的。一是中紀委的地位所決定,因為它本來是黨代會選舉的一個委員會,而不是黨委的一個部門。所以說在這個情況下建立紀委的組織部和宣傳部與紀委自身的地位是相適應的;二是紀檢體制改革的要求所決定;三是當前鬥爭及工作的需要所決定。我認為從這三個方面解讀是到位的。

  在我看來,首先,組織部和宣傳部的組建讓黨的紀委更像一個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而非黨委的一個部門。因為如果是黨委的一個部門,一般不會設置這樣的機構,比如組織部內部不設宣傳部,宣傳部的內部也不設組織部。中紀委作為由全國黨代會選舉出的黨內監督專門機關,建立組織部和宣傳部,也更體現了中紀委的重要地位。

  其次,設立這兩個部門更有利於實現三中全會決定中提到的制度反腐的改革方向,就是“一改、二體、三權”。“一改”即三中全會提出的改革黨的紀律檢查體制;“二體”,一個是懲治預防體系,一個是權力運行體系;“三權”則是指“決策科學”的決策權,“執行堅決”的執行權,“監督有力”的監督權。改革黨的紀檢體制,必然要求建立健全“兩個體系”。同時更要通過改革,逐步實現黨內的三個權力,從而擯棄蘇聯模式對我黨紀檢體制的嚴重束縛,我們才能由同體監督逐步轉向異體監督。組織部的設立,不光是讓中紀委更像一個黨內監督專門機關,更是改革黨的紀檢體制的必然要求。

  再次,更有利於實現三中全會提出的“一同二主三化”。“一同”是指對同級黨委特別是常委會成員的監督。“二主”一個是人權,即紀委書記的提名考察,由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另一個是事權,即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因為要實現對下級紀委的全面領導,就要有人權、事權、財權、物權等“四權”,在財權、物權領導還有困難的情況下,最重要的人權、事權歸上級紀委,也可能改變原有的領導體制。雖然《決定》沒有明確提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但兩個“為主”使上級紀委領導下級紀委有了實際的保證。

  這兩個“為主”必須通過“三化”(具體化、組織化、程序化)落到實處。而組織部、宣傳部就是實現具體化、組織化、程序化的途徑。比如書記、副書記的提名考察權如何具體化,通過什麼樣的程序,組織部門就要解決這些問題,最後通過規範的制度來體現。因此通過“三化”,兩“為主”,對同級黨委特別是常委會成員的監督,就不再是坐而論道,而可能落到實處。

  這樣的調整既是紀委地位和改革的需要,也是當前反腐敗鬥爭和黨風廉政建設的需要。宣傳部“要面向全黨講話”

  記者:組織部的建立能夠從人權、事權的調整上理解,那麼宣傳部的建立應當怎樣理解?

  李永忠:“文革”結束紀委重建以來,從陳雲任中紀委書記時就提出,“中紀委要面向全黨講話“,但實踐中沒能實現。後來設置了教育室,之後改為宣教室,現在改為宣傳部。隨著中紀委黨內監督專門機關地位的逐步恢復,中紀委宣傳部面向全黨講話就有可能變為現實,從而有利於提升黨內監督專門機關的地位,並發揮它應有的作用。

  記者:除了面向全黨講話以外,中紀委宣傳部能向黨外講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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