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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成傑之死:曾對律師稱案件背後有強大力量操控 | |
http://www.CRNTT.com 2013-07-30 11:59:48 |
資本原罪 有人說,曾成傑的悲劇,正是當下許多中國企業家的悲哀,從借著政府各種政策的“東風”、“西風”辛勤創業,到一朝突然跌入谷底,如過山車一樣的命運背後,是一只看不見的翻雲覆雨手。 以出生於1958年的曾成傑為例,上世紀90年代初期,剛開始做小包工頭的他在當時政策和政府的鼓勵下,嘗到了政策的甜頭。1996至1997年間,與開發較為完善的邵陽相比,曾成傑將自己的事業轉到了更為落後有待開發的吉首,其想法類似於今天提出的“藍海戰略”。 憑著自己仗義的性格,曾成傑在當地建立起了部分人脈,從開始做一些小建築發展到後來承包了軍分區武裝部的改建項目。而當時的三館項目舊址,離軍分區武裝部只有一墻之隔,曾成傑就是在那時萌生了拿下三館地區開發權的想法。這一想法最終在2003年,當地政府決定將三館地區改建成商業城區,建設商業店鋪時得償所願。 按照曾成傑交給政府的計劃案,三館工程共分3期完成,一期開發8萬平方米的商業地產,2期16萬平方米,三期可能涉及將原有的軍分區搬遷,在軍分區原址上再建。截止到2008年10月,曾成傑因涉嫌非法集資詐騙被捕時,三館工程一期已經竣工開售,二期的商用樓已建到第四層。當然,這些工程款項有一部分來自其在吉首當地的民間集資,非法集資詐騙的罪名正是禍起於此。 非法集資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所謂非法集資,是指公司、企業、個人或其他組織未經批准,違反法律、法規,通過不正當的渠道,向社會公眾或者集體募集資金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行為實質所在。王少光告訴《新民周刊》,批准集資的權力在銀監會,但事實上,銀監會從來沒有批准過任何民間的集資行為。也就是說,在湘西地區從1998年到2008年長達十年間由地方政府大力支持的公開、大規模的民間融資行為,嚴格來講從來都是不合法的。 “之所以這種不合法的行為會在湘西政府的鼓勵下長期存在,主要是由於湘西偏遠的地理位置,落後的經濟條件所導致。改革開放以後,湘西被確定為少數民族改革實驗區,然而改革是需要資金的,貧弱的地方財政無力支持改革的各個項目建設,企業只能求助於銀行貸款,但各家銀行由於具體的歷史原因(在計劃經濟時期湘西國有、集體企業破產給各家銀行造成了大量的呆賬、死賬)對其採取了嚴格的貸款限制措施。在這種無錢可貸的窘境下,州市二級政府便出台了一系列有關民間融資的政策。”王少光告訴記者,2008年3月後,湘西政府由於領導換屆,對民間融資的態度也開始有了180度大轉彎,從“愛得要死”轉為“恨得要命”,從而引爆了民間融資風暴。 2008年3月23日,何澤中上任州委書記。此前四個月,他從湖南省委組織部副部長調任州委副書記,專門對湘西州的民間集資問題進行了深入調研。何澤中上任州委書記後,延續了近十年的“提倡民間融資”,一夜之間在政府工作報告與政府計劃草案報告中悄然消失。 “2008年6月,州委、州政府在黨政機關內部下發嚴禁公務員參與融資的文件,這被公務員們視為最後通牒和真正整治高息集資的信號,參與集資的公務員紛紛想各種辦法撤離資金。”王少光告訴記者,受到公務員撤資的影響,很多群眾也開始要求撤出資金,不到半個月內,湘西州府所在地——吉首市一些融資企業被取走資金至少達10億元,大多融資企業資金鏈斷裂。“就算是國有銀行,遇到這種短時間內儲戶大規模提出存款的情況也受不了,何況是這些民營企業。在這樣的情況下,一些群體性事件集中爆發。於是上演了2008年10月2日,包括曾成傑在內的20多名企業老板,被湖南省工作組叫去開會隨後被扣押的一幕。” 在王少光看來,湘西政府當時對民間融資的突擊打壓,實際上就是在排擠政治異己,很多企業家被扣押了一段時間後,又被放了出來,但曾成傑被認為是和前州長關係甚密,因此他的事情一直沒解決。“說到底,一直到現在,包括吉首在內的湘西廣大地區,還在搞民間集資。前段時間我接到吉首群眾舉報,說曾成傑的三館公司被政府變賣後,新接手的領導也在繼續集資。由此可見,問題的關鍵不是做什麼,而是誰在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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