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社論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第13頁 第14頁 】 
中評智庫:兩岸政治關係 “中華民國”如何定位

http://www.CRNTT.com   2016-02-06 00:14:40  


 
  單就台灣方面的“不完全政府繼承論”來說,雖然表面上具有一些解釋力,但其既不符合現行國際法,也不符合當今主流國際社會的認知,更不符合兩岸關係的史實,僅僅是台灣方面論證“中華民國”仍然存在的單方面說辭。倘若大陸方面現在承認“不完全政府繼承論”,就等於默認了“中華民國”仍然存在,這對大陸方面來說是一個巨大挑戰。

  另兩種說辭:“政府繼承未發生論”與“國家繼承論”

  在政府繼承問題上,除了上述“(完全)政府繼承論”與“不完全政府繼承論”兩種對立的說辭之外,還有以下兩種:

  1、“政府繼承未發生論”

  這主要是兩蔣時期的觀點,目前馬英九當局關於“一國兩區”的論述也帶有該說辭的痕跡。其主要觀點是:兩蔣時期的國民黨政權基於維護“中華民國”法統地位的考量,堅持“一國(“中華民國”)一府”,從根本上不承認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立的合法性,認為大陸政權是“中華民國”內部出現的叛亂團體,“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其領土主權範圍包括外蒙古、大陸地區和台澎金馬地區;儘管“中華民國”政府”暫時退據台灣,但要光復大陸,實現國家統一。兩蔣時期的國民黨政權在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合法性的情況下,必然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中華民國”的(任何)政府繼承,這種觀點即為“政府繼承未發生論”。馬英九上台主政後,重返“一中”軌道,在法理上堅持“互不承認主權”,並提出“一國兩區”論述。倘若僅從法理層面來分析,馬英九在1949年的政府繼承問題上的態度亦屬於“政府繼承未發生論”;而從事實層面上看,馬英九當局的實際行動卻並非完全如此,其在很多場合的表述都隱含著承認大陸政權合法性的意蘊,故在事實上應屬於“不完全政府繼承論”。不過,需要指出的是,雖然馬英九時期和兩蔣時期均秉持“政府繼承未發生論”,但二者有所不同,前者僅在法理論述上堅持“政府繼承未發生論”,而在實際行動上卻堅持“不完全政府繼承論”;後者不論在法理論述抑或實際行動上均堅持“政府繼承未發生論”。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第13頁 第14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