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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光國:兩岸簽訂和平協定的前提

http://www.CRNTT.com   2009-10-11 00:40:35  


兩岸加強合作,才能共享光榮與尊嚴。
  中評社香港10月11日電/台灣大學教授、海峽交流基金會顧問、“總統府國策顧問”黃光國在《中國評論》月刊發表專文《高瞻遠矚 名正言順--兩岸簽訂和平協定的前提》。作者認為“今天兩岸簽訂和平協定的最大難關,在於兩岸關係的定位。”“兩岸決策當局一定要能夠高瞻遠矚,讓兩岸關係的定位能夠‘名正言順’,‘名之必可言,言之必可行’。”文章內容如下:

  中國社科院台研所所長余克禮先生,在“中國評論”8月號上發表專文〈兩岸應正視結束敵對狀態簽訂和平協定的問題〉,強調兩岸應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主題,在順利推進兩岸經濟性、事務性商談的同時,盡早著手,就正視結束兩岸敵對狀態、簽訂兩岸和平協定的協商談判進行準備,創造條件,加速結束兩岸敵對狀態的步伐。

  面對敏感的政治問題 

  余先生指出:目前兩岸關係雖已緩和、改善並在不斷發展,但基本上都是屬於非政治關係性質,若發展到一定程度,就會碰到政治瓶頸,勢必難以深化下去。兩岸關係不能實現完全正常化,兩岸和平穩定就沒有保障,兩岸關係發展就顯得很脆弱,極易出現反復甚至倒退。因此,要實現兩岸關係可長可久的和平發展,就必須“面對敏感的政治問題”。 
  
  這個說法基本上是正確的。不久前,馬英九當選國民黨主席,中共領導人胡錦濤以總書記名義發電致賀,電文重申希望國、共兩黨“繼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一步深化政治互信”,馬英九在覆電中再度提出十六字箴言:“正視現實、建立互信、擱置爭議、共創雙贏”,這十六字與胡錦濤先前提出的十六字訣,有十二字相同,不同的是“正視現實”四個字,而且列為首位。馬英九所強調的“正視現實”,其實正是余先生所謂的“面對敏感的政治問題”。 

  簽訂和平協定的原則 

  余先生很正確地指出:“結束兩岸敵對狀態、簽訂兩岸和平協定,不是要馬上實現兩岸統一,當然更不是要將兩岸暫時分離的狀況固定下來,造成永久和平分裂的局面,而是為了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我認為:這是兩岸間的基本共識,是大多數人都會同意的。 

  余先生又說:“兩岸在結束敵對狀態、完全解除台灣同胞在軍事安全及其他方面的種種顧慮後,台灣不論哪個政黨執政、哪位領導人當權,都應摒棄台獨,不得再有台獨分裂政策。這應當是結束兩岸敵對狀態、簽訂兩岸和平協定所要堅持的一條很重要原則。” 

  余先生所言,誠然不錯。可是,在我看來,今天兩岸簽訂和平協定的最大難關,在於兩岸關係的定位。要落實余先生所提的這條原則,兩岸決策當局一定要能夠高瞻遠矚,讓兩岸關係的定位能夠“名正言順”,“名之必可言,言之必可行”。這話該怎麼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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