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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簽署和平協議前需要注意的問題

http://www.CRNTT.com   2010-02-17 00:08:52  


 
  (一)不提先決條件的規則

  眾所周知,大陸的終極目標是和平統一,不可能是和平分裂。不過大陸方面所提的兩岸和平協議並不會是統一協議,它只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階段的一個政治安排。從這個意義上講,大陸所提的兩岸簽署和平協議是維持和鞏固目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現狀,讓兩岸關係在更為堅實的互信基礎上發展。然而,目前台灣島內在“統一與獨立”問題上存在較大分歧,“台獨”分子和部分民進黨人士還不時地進行某些破壞兩岸關係的行動,兩岸的政治互信基礎還相當脆弱。為不斷地累積兩岸政治互信,使兩岸和平協議順利簽訂,兩岸在談判之前應避免提出一些不切實際的先決條件,包括:1、向對方提出“統一”或“獨立”的條件;2、要求大陸撤走導彈的條件1;3、要求大陸“放棄對台使用武力”2等等。

  (二)給予與體會對方善意的規則

  在兩岸簽署和平協議前,給予與體會對方的善意是很重要的,是兩岸累積政治互信的重要方面。多年來,大陸在這方面進行了不懈的努力,不管台灣方面如何進行歪曲、干擾甚至破壞,大陸始終以積極的行動釋出善意。尤其是自2005年國共兩黨展開政黨交流以來,大陸方面不斷推出對台灣的各類善意舉措,包括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方面。大陸釋出的善意是舉世共睹的,台灣人民多少也感受到了。但是另一方面,由於島內“台獨”分子和部分民進黨人士的刻意政治操弄,大陸的善意常被扭曲,並被扣上所謂的“有不良政治企圖”等罪名,不僅使台灣難以正常釋放對大陸的善意,而且連台灣民眾體會大陸的善意都被打了折扣。因此,在簽署兩岸和平協議前提倡給予與體會對方善意的規則,目的是更多地累積政治互信,以求兩岸和平協議建立在堅實的互信基礎上,而不是簽訂空泛的或缺乏政治互信基礎的和平協議。

   (三)不挑戰對方的規則

  不挑戰對方的規則,是指兩岸應瞭解對方的想法,體會對方的難處,不做對方所不願的事。馬英九上台後,大陸方面也能體會到台灣政治多元化特點,在涉及兩岸政治關係問題上採取和緩的說詞,並在實際行動上亦有所表示。大陸方面不管是對一個中國內涵的表述,還是兩岸交流交往方面,以及台灣參與國際組織活動等問題,大陸能在尊重歷史與現實的基礎上,多為台灣民眾的感受與利益考慮。相反,台灣方面尤其是“台獨”分子和一些民進黨人士不斷進行歪曲大陸的宣傳,並不時地利用一切機會挑戰大陸。我們從達賴訪台與熱比婭事件的反面教訓得出這樣的結論,即:不挑戰對方的規則對於積累兩岸政治互信、達成兩岸和平協議是不可或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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