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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反對ECFA兩種手段都是雙面刃

http://www.CRNTT.com   2010-04-06 08:07:46  


 
  再說,“最高目褾”。誠然,倘若“ECFA公投”獲得通過,就須按照《公民投票法》的規定,“行政院”必須在三個月內研擬並向“立法院”提請法案,“立法院”必須在下一會期內通過“法案”。否則,“行政院”和“立法院”都被視為“違憲”,發生“憲政危機”。“行政院”重組還是事小,因為馬英九只需任命新“行政院長”進行“組閣”就是了。而重選“立委”,以現時藍綠兩陣營的態勢,國民黨肯拿不回二零零八年的佳績,就將失去對“立法院”的控制權。

  但以過去四次“公投”的經驗看,由於《公民投票法》所設定的幾道“門檻”,尤其是“投票率”和“贊同率”都甚高,民進黨要想“ECFA公投”能夠獲得通過,應是絕無可能。倘若其提出的“ECFA公投”議題遭到否決,就等於是台灣主流民意支持“ECFA”,這正是“雙面刃”的吊詭之處。何況,按《公民投票法》規定,一項“公投”議題遭否決後,在三年內不得就同一議題再次提出“公投”,這就將等於是收繳了民進黨三年內反對“ECFA”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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