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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改稅”能確保社保金的安全嗎

http://www.CRNTT.com   2010-04-13 10:32:50  


 
  再回到支持“費改稅”的理由,毫不客氣地說,沒有任何一條可以站得住腳:

  第一,所謂和國際接軌,國際上凡是實行社會保障的國家,繳費和收稅是兩種並存的制度,有些國家實行繳費,有些國家實行收稅,而且,有些國家從費改到稅,有些則從稅又改到費,不一而足,完全取決於本國的情況,動輒言國際潮流者其實根本不懂國際潮流究竟是什麼;第二,說費改稅以後,可以加強管理,避免不繳或者少繳的行為。很顯然,繳納是否具有強制性,並不在於繳費還是繳稅,而在於有沒有一個好的管理制度,現實中偷逃稅的情況難道還少嗎?法國等歐洲大多數國家實行社保繳費制度,但鮮有少繳的情況發生;第三,費改稅以後可以確保資金的安全,這更是一種“稅收安全臆想症”。筆者承認,我國目前的社保資金的管理存在很大的問題和漏洞,但這個問題的根子在於缺乏嚴格的管理體制和法律制度,迄今都沒有一部《社會保障法》,不安全正常,安全才不正常。而且,從各國的實踐看,是社保繳費,還是社保稅,和資金安全沒有任何聯繫,美國實行稅,德國實行費,在安全性上都沒有任何問題。

  既然以上理由都站不住腳,而這種“費改稅”的工程又意味著是對現有社會保障制度的顛覆,從技術上根本無法解決和現有制度的接軌問題,為什麼要熱衷於吃力不討好的折騰呢?對此,筆者認為可以從兩個角度去分析:一是國人有喜歡折騰的傳統,在制度建設上搞所謂的創新,今天學日本,明天學老美,後天又覺得歐盟不錯,這是一種制度建設上的急躁症;其二,費改稅,與其說是一種制度變革,毋寧說是部門利益的博弈,財政和稅務部門的人堅決支持費改稅,而社保部門的人則更願意維持原狀,決定取舍不在於社會保障本身是否合理,而完全考量部門自身的利益得失,這是一種制度建設上的極端自私主義。

  筆者認為,當下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急需解決的問題絕不在於費改稅這些毫無意義的折騰,而是如何解決巨大的資金缺口,如何盡快推動《社會保障法》的出台,為社保的安全構築制度的籬笆,而不是部委之間沒出息的爭權奪利。財政部門收稅以後,暫且不論是否安全,單就以“社會保障稅”的名義拿走的錢,有多少最終用在社保身上,就需要打一個大大的問號。筆者特別提醒大家的是燃油稅的案例,費改稅的初衷是將收上來的稅用之於公路建設,而事實上,2009年,燃油稅實施的第一年,燃油稅收入高達3000多億,而回饋到地方上用於公路建設的,竟然不足可憐的300億,殷鑒不遠,應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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