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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伯救人“求表揚”無可厚非

http://www.CRNTT.com   2010-08-03 10:10:49  


 
  另一個故事是:孔子的一個學生在河邊散步時,剛巧發現有人落水,落水者的親人說,誰能救上來就獎勵他一頭牛,孔子的學生跳進水中把這個人救了上來,並高高興興地領走了牛。別人都罵他貪財,可是孔子卻表揚了他,說你為大家做了一個榜樣,今後再有人遇到險情,大家都會奮不顧身。

    做好事不留名是錯誤的道德教化

  用“聖人”標準要求普通人,勢必造成虛偽造作 
 
  完全無私、忘我的精神當然是高尚的,但此前中國社會倡導的許多“榜樣運動”的錯誤在於,它把一種僅僅適應於少數人(如我們所說的“聖人”、“君子”)的標準試圖推廣到所有人身上,把一種個體的道德標準當成一種群體的道德標準。事實證明,這是不可能做到的。五個指頭尚不能一樣齊,社會中也不是所有人都來追求當“聖人”、“君子”,這樣強制學習的結果最終導致的勢必是虛偽、造作,在社會中普遍形成兩面性格。從這個意義上講,幾十年以前發起的、並為後來一直陸陸續續所堅持的那場學習雷鋒運動至少是導致當前社會道德水平低下的部分根源。 
 
  一個“損己利人”的人培養的是一群“損人利己”的人 
 
  學習雷鋒提倡的是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的“損己利人”,這種情況下的“損己”往往達不到“利人”的效果,而且於道德無益。茅於軾在《中國人的道德前景》一書中提到了一個很有意思的觀點,義務做好事反倒培養了一批撿便宜的人:“過去宣傳學雷鋒的時候,電視上經常出現這樣的畫面:一位學雷鋒的好心人為附近群眾修理鍋碗瓢盆,於是在他面前排起幾十人的長隊……這幾十個人卻完全不是來學雷鋒做好事的,恰恰相反,他們是來揀便宜的。” 
 
  其實茅於軾這樣說並不是反對做好事,而在其後引申出了一個思考:在人與人不對稱時做好事是必要的,表現為強者幫助弱者,富人幫助窮人。但讓窮人去幫助富人就不符合道德了。從這裡還能看到,道德不但講利益,而且要講公平。義務幫別人修東西,錯就錯在沒有搞清人與人不對等時才發生道德問題。 
 
  做好事不留名是在推行無法實踐的道德 
 
  中國社會一直以來推行的是一種無法實踐的道德,這才是社會最大的道德問題。道德標準不是用來鼓吹和欣賞的,而是用來實踐的。當一個社會遵循的道德標準讓普通人無法實踐,那這種道德標準注定要淪為陪襯。 
 
  道德標準不僅要讓具有高尚品格的人去幫助別人,更要讓並不高尚的人也積極幫助別人。要知道,品格高尚者永遠只能是鳳毛麟角,他們不可能肩負起挽救所有人於危難之中的重任,那些品格不怎麼高尚的人才是助人的潛在的龐大的生力軍。事實上,構建一種道德,宣揚一種精神,不是為了稱讚它的高尚,而是為了實踐,去解決實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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