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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慶東:全國人民都應該起訴南方報系

http://www.CRNTT.com   2010-11-26 11:11:52  


 
  您可能一聽美國什麼的,就羞得粉腮潮紅,緊捂雙耳。可媒體監督、言論自由什麼的,不是“成人用品”,乃至於入不了您這種正人君子的耳朵。權力源於人民,人民監督公權;媒體監督是人民監督權的延伸,這些是現代國家的基本政治原則,絕不只是歐美國家的“奇技淫巧”。

  孔教授說:“我覺得全國人民應該起訴南方報系,(南方報系)天天在誣蔑……,誣蔑全體中國人民。”這個指控是嚴厲的,我不知道南方報系哪篇文章誣蔑了包括本人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難道我吃盒飯的時候,一不留神就被您代表了?您希望全國人民去起訴,麻煩您自己起訴先。

  總之,王局長依法打黑,這是司法人員履行職責,民眾當然擁護;包括南方報系在內的媒體的有關報道,滿足了公民的知情權和監督權,當然也贏得了民眾厚愛。警民關係、警媒關係,本來就不是對立的,怎麼聽孔教授的意思,雙方像是你死我活的敵我矛盾一樣?孔教授,您還是收了神通吧!(上海 西慶)

雷磊:孔慶東何必急著當媒體審判官

2010年11月25日15:31 新華每日電訊
 
  近日,北京大學教授孔慶東在第一視頻網站《坐視天下》節目擔任嘉賓時稱,要以法律武器打擊“漢奸記者”。孔教授認為,全國人民應該起訴南方某報系等媒體,因為南方某報系“天天在誣蔑我們革命先烈,誣蔑我們的黨和國家領導人,誣蔑全體中國人民”。(第一視頻《坐視天下》11月24日報道)

  孔先生是大學中文系教授,舞文弄墨寫書研究文化,坊間稱之為文人。文人們常說“術業有專攻”,孔先生研究魯迅、解構金庸倒也嬉笑怒罵,頗讓人歡喜。如今,這“醉俠”卻搖身一變,給全國人民開起了普法課,讓人民提高警惕,使用法律武器去對付“漢奸記者”,去起訴“誣蔑”的媒體。

  不怕文人醉酒,就怕文人普法。文人講話多情勝於理,這一點在文化領域可謂如魚得水,卻是法律領域的大忌,法律講究冷靜的理性與邏輯的洽合。孔先生扯大嗓門兒普法語不驚人死不休,讓情緒感染替代了沉靜思考。而遍查孔先生履歷,也未見得半點跟法律相關的經歷學識。這使得這不僅使得普法的效果堪憂,而且就號召的內容本身恐怕也是站不住腳的。

  孔先生成名之路多仰賴媒體,算得上和媒體是“相與而生”,從專業的角度說孔先生可以劃歸為“自願型公眾人物”。照理說孔先生與媒體不僅無深仇大恨,而且關係不錯,這就排除了孔先生這一說法是對媒介進行文化批判的可能性,只剩下他個人對與特定對象意見或者偏見的表達。作為公眾人物,孔先生顯然享受別人無法置喙的言論自由,卻也有發言的責任。這里,需要跟孔先生講講道理。

  孔先生號召全國人民起訴南方某報系等媒體,一個預設的前提是這些媒體已然違法,並侵犯了全國人民的權益。而孔先生認定的原因則是,這些媒體“天天在誣蔑我們革命先烈,誣蔑我們的黨和國家領導人,誣蔑全體中國人民”。在這里,孔教授使用了對象虛化的策略,並沒有列舉具體報道來證明,難道是一種故意?如果真是“天天在誣蔑”,孔先生自己起訴好了,何勞全國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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