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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鳴:耒陽的集體腐敗告訴了人們什麼

http://www.CRNTT.com   2010-11-27 10:40:32  


 
  夫妻“雙簧戲”

  羅煦龍並不是天生的貪官。今年46歲的他,在領導幹部職位上苦心經營,風風雨雨走過了26個年頭。“我們調查發現,最初羅煦龍還是能夠潔身自好的,第一次收了800元錢,堅持要退回去。但最終還是禁不住物欲的誘惑,一步步邁向了犯罪的深淵。”辦案人員說。

而在羅煦龍的墮落之路上,他的妻子匡秀鳳可謂是“功不可沒”。

  在羅任職期間,每年的端午節、中秋節、春節,到他家中“拜訪”的人絡繹不絕,對於下屬送來的“紅包”,他都來者不拒、一一笑納。但在官場上摸爬滾打26年的他不是不清楚黨規、黨紀,他更深知法律的嚴厲,害怕事情終究敗露。

  為掩人耳目,羅煦龍深思熟慮後,決定由妻子匡秀鳳作他的“經紀人”。每逢過年過節的晚上,只要有人敲門,他便知道是有人來“進貢”了,於是知趣地躲進臥室關上門,留下妻子匡秀鳳在客廳應酬。來人見羅不在家,即把“紅包”遞到匡秀鳳的手上,自報姓名,說明來意和請托事項,便轉身離開。客人前腳剛走,羅便走出臥室和妻子一起清點“貢品”。

  在審訊中,羅煦龍坦白:這樣做的意圖有三,一則當著“客人”的面收錢有失身份,“拿”的話,情面上多少過意不去,“不拿”,心裡總有些不是滋味;二則實在碰到難辦的請托,可以有理由推脫;三則一旦有事,更可佯裝不知,將責任全部推到妻子身上。

  就這樣,妻子在台前張羅收錢,羅煦龍在幕後暗中策劃,夫婦二人聯手上演了一幕幕“雙簧”好戲。

  由於擔心存在自己或家人名下的錢款會被組織和司法機關查出,夫妻倆又想出了一招——用別人的的名字到銀行存款。

  2005年,匡秀鳳著手以其弟匡某的名義將贓款存入銀行,其後學起游擊戰,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先後以其堂哥、外甥女、同學、妹妹的名字將贓款200餘萬元化整為零存入各銀行,並將這些存折、存單交給上述人保管,而密碼由自己掌握。

  2009年6月,徵收辦下屬站長劉某等私放煤車而收款不入賬被立案偵查後,匡秀鳳擔心紀委和檢察機關會到家裡搜查,遂將95萬元的存單轉移交給羅煦龍的司機梁某保管;將購買房產的交款依據轉移交給其妹匡某保管;案發後,匡秀鳳出逃到湘鄉市後,又再次轉移100餘萬元。

  “官員把自己的親友當作了收受贓款的屏障,這種現象在基層較為常見。羅煦龍的贓款都是在我們掌握了充分的證據之後,他自己主動交代出來的,否則很難查處。這些行賄款項一般都來自公款,財務公開問題值得我們警惕。”辦案檢察官透露說。

  針對此案,有分析人士指出,親戚朋友往往成為基層官員走上貪腐之路的“催化劑”。家庭這一關在廉政建設面前顯得越來越脆弱。因此,將廉政文化建設引入官員家庭顯得十分迫切。

  集體“分贓會”

  在這起驚天大案中,受賄並不是最引人注目的“亮點”,更令人吃驚的是領導班子的“集體腐敗”。

  2005年春節前夕,羅煦龍組織班子成員就上年度年終獎、政府特別貢獻獎及對下屬收費站點超額完成目標管理任務獎等福利待遇發放問題召開專題主任辦公會議。

年關將近,大家討論得非常熱烈。按照年初制定的《超收任務獎罰辦法》,下屬11個稅費徵收站點可分得14.3萬元超產獎。可是在談到具體分配發放問題時,與會的班子成員各自心裡都不平衡。

  “別的單位領導一張報紙、一杯茶就是一天。工資薪金、職級待遇比我們要強上好幾倍。我們在這個小單位天天與煤渣子打交道,沒日沒夜,難得偷著個半日閑。到頭來,獎金拿得還不夠過個好年。”一些領導班子成員紛紛說道。

  為了多發些獎金,大家把目光轉向了羅煦龍。可是,這筆錢以什麼名義發?從哪裡出賬?如何避過群眾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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