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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家鑫案報道的傷在何處?

http://www.CRNTT.com   2011-04-01 12:17:18  


 
  主持人:

  藥家鑫在很多人看來這是一個外表很溫和,而且是一個平靜的孩子,但是在外表溫和、平靜的底下,他心裡的世界是什麼樣的,我們看看他在庭審上是怎麼說的。

  (播放短片)

  藥家鑫:

  從小到大,我生活幾乎除了學習以外就是練琴,媽媽陪我練琴,小的時候每周練琴,媽媽為了練琴,媽媽都會打我,或者拿皮帶抽我,媽媽為了不讓我以學習壓力作業多為借口,就回到家先彈琴,彈完琴才能寫作業,我害怕作業寫不完,小學課間除了上廁所都不會離開座位,我就一直在趕著寫家庭作業。

  上了初中,學習下降了,成績不好,爸爸很著急,爸爸轉業以後就沒有再找工作,他學我的數理化,然後給我輔導。有一段時間,爸爸看我的成績不好,沒有努力學,把我關在地下室裡面,除了吃飯能上樓以外,其他時間都在地下室裡待著。

  法官:

  你對你從小到大的經歷,你是什麼感覺?

  藥家鑫:

  我覺得看不到希望,天天壓力特別大,我經常想自殺。上了大學以後,我慢慢理解爸媽是特別愛我的,他們雖然嚴厲,但是希望我好。我上了大學,我想讓他們為我驕傲,我在課餘時間就會教孩子彈琴。

  大二的時候,我幾乎沒有(空閑時間),除了學習以外,練琴的時間都在教孩子,就是每個地方教,這個教完教那個,每天晚上經常都是快11點才回到家,周六周日也在外面,寒暑假也在外面上課。

  我大二的時候,學習壓力也大,然後教孩子學琴也比較累一些。

  主持人:

  本台記者已經對藥家鑫進行了採訪,但很可惜,我們還沒有拿到這個採訪的內容。李教授給本台記者採訪的時候提供了這樣一個採訪的清單,其中是列出了您關心的一個問題,我發現您有這麼一個非常具體的問題,就是問藥家鑫,你拔刀去刺向那個年輕女人的時候,她會有喊叫、乞求、呻吟,那麼在這種聲音中,你共扎她六次,現在回想,你當時是什麼樣的心理和心態。您為什麼要提這樣的問題?剛才聽了他對他從小長大這個過程,您覺得您對這個問題會是什麼樣的解釋?

  李玫瑾:

  在這之前我是沒有看到這一段的,我現在看到這一段,我突然就明白了。心理學上有一個詞,經常叫強迫行為,強迫行為就是什麼?他做的這個動作往往不是他的一種興趣動作,而是一種機械的他在做,這個動作往往它會變成一個什麼?替代行為。所以我現在突然明白什麼呢?你剛剛問我的這個問題,也是我要問藥家鑫的問題,他拿刀扎向這個女孩的時候,我認為他的動作是在他心裡有委屈,在他有痛苦,在他有不甘的時候,卻被摁在鋼琴跟前彈琴的一個同樣的動作。

  主持人:

  報復。

  李枚瑾:

  對,他這個動作不是報復,他是什麼呢?實際上屬於當我不滿的時候,我彈琴本身是來發洩我內心的一種憤怒或者情緒。因此,當他再遇到這麼一個不愉快的刺激的時候,他看到一個人被撞傷了,而且在記他的車號,他這個刀的行為實際上類似於砸琴的行為。

  主持人:

  但是琴是沒有生命的物,這是人,這能聯繫在一塊嗎?

  李枚瑾:

  這兩個區分在哪呢?不在於客觀的刺激物,而在於自己的內心。也就是說我面對的是一個人和面對的是一個琴,這個區分雖然我們看的客觀物是不一樣的,但是在人的感受上,他會把它等同。其實有很多年輕人都會有這樣一個問題,當他遇到一個生活中的麻煩的時候,他最容易出現一些簡單的行為,就是把人作為一個客觀物。比如說兩個孩子被他爸爸媽媽學習要求很多,最後他要去網吧玩,他很氣憤爸爸媽媽管,最後倆人商量以後給他爸爸媽媽下毒,他覺得只要把爸爸媽媽毒死了,就沒有人管了,所以後來當爸爸媽媽真的倒下的時候,他們倆很高興,鎖上門出去玩去了。玩到晚上,被警察找到了,然後關到拘留所裡,他們說這會兒開始想爸爸媽媽了,他們開始知道自己的生活當中沒有爸爸媽媽不行了。

  在很多心理不成熟的人當中,他往往是把人只做一個不良的刺激物,他覺得只要把這個人做掉了,這個刺激物就消失了,他卻不明白生命背後的東西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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