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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思之口述:審判四人幫,我為江青辯護

http://www.CRNTT.com   2012-01-08 09:07:46  


張思之
江青受審
  中評社北京1月8日訊/1980年11月20日至198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依法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10名主犯進行了公開審判。電視直播時,萬人空巷。無數被冤屈、受迫害的人們,都期待著懲辦“四人幫”,還歷史一個公道。

  在這場轟動全國、乃至世界的審判中,中國律師的身影格外引人關注。當時的中國,百廢待興。已經中斷了20多年的律師制度,在這一年的6月才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出台得以重新建立。不少律師下放改造多年,早已脫離律師業務。而這次審判與複雜的政治因素之間有無法割舍的聯繫,海內外很多人始終懷疑律師就是個擺設。

  “兩案”律師組的工作,從組建之初,就困難重重。時至今日,當年“兩案”律師組組長張思之回憶起這件事來,依然感慨萬千。

彭真提出,組建“兩案”律師組

  公開審判是中央定的。大概是1980年9月29日,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上,決定成立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廳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對林彪、江青兩個反革命案進行公開審判。

  當時馬上成立了“兩案審判指導委員會”,組長是彭真。他們從全國各地抽調了很多法學專家,主要是各地政法院校搞刑法、刑事訴訟法的老師,開始準備起訴書。

  最早是彭真提出來,“既然是審判,就應當公開。要公開審判,還是有律師的好”。在這個背景下,就把組建律師小組的任務交給了司法部。

  司法部一接這個任務,頭一件是組織人。最開始司法部的意見是應當找一批國際國內知名的法學家來做辯護律師,只有這樣子,才配得上這幾個被告的身份,才配得上特別檢察廳和特別法庭的級別。頭一個找的是王鐵崖,著名的國際法專家,還有林亨元,過去也是做過大律師的人。總之他們找了一些名流、一些大人物。但是司法部沒有考慮到,所有找的這些知名人士,沒有一個願意幹。都說給別人辯可以,給“四人幫”辯,堅決不行,這是遺臭萬年的事情,而且有政治風險。其中只有北大法律系主任陳守一,不說他自己不幹,他說我老婆不讓我幹。這樣司法部就抓住這個,死乞白賴地找陳守一,光我陪著找陳守一就不是三次兩次。

  後來司法部就調整了部署,從當時討論起訴書的那個隊伍裡,選中了一批各院校刑法專業的老師,也就是我們所謂的兼職律師那一部分。然後從北京選四個專職律師,從上海選兩個專職律師。上海這兩個人,他們有目標:上海律師協會會長韓學章,還有韓大姐的助手張中,兩個人都是民盟的。對北京,司法部很客氣,沒有定,只是給北京市司法局黨組來了個通知。這時候司法局的黨組就把我找去,讓我帶隊,另外再找三個人,按時去報到。那時我是律協的常務副會長,會長是司法局的局長,所以律協這塊實際上就我在管。當時的思想狀態跟現在有點不同,當時我是百分之百的馴服工具啊,你別看劃“右派”啊,那時讓幹什麼幹什麼,那老實,那忠誠,真的根深蒂固的。給“四人幫”辯護,誰願意去啊,風險很大的。但組織交待的任務,不但要去,還得幹出個樣子。

  就這樣,北京、上海一共抽調了6名專職律師,加上12名兼職律師,一共凑了18個人,除陳守一外,10月11日以前全部到國務院第二招待所報到。其中的絕大部分都是到了駐地之後,才知道此行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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