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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沒有秘密,科學的交給科學

http://www.CRNTT.com   2012-07-26 10:14:56  


 
  最後,官方機構在缺乏外部監督的情況下往往會變得憊懶和懈怠,環保機構亦是如此。

  民間組織進入政府本應介入但卻疏於行動的領域,一方面是幫政府幹了它應該幹的工作,另一方面也可以通過自身因此贏得的公眾支持和信任而對政府產生壓力,促使政府參與“競爭”,從而實現良性的公共物品供需對接。

  正像PM2.5信息進入中國公民知情範圍那樣,民間環保組織所進行的獨立環境監測,也必將進一步推進我國的環境保護事業。

  政府應當把民間環保組織視為夥伴而不是敵人,為它們的發展提供法律保障而不是法律陷阱。唯有這樣,政府為公共利益服務的品格才能得到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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