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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即重稅:北歐減稅,中國增稅

http://www.CRNTT.com   2012-09-25 10:52:49  


一位市民展示社會保障卡醫保“一卡通”。 張培堅 / 東方IC
  中評社北京9月25日訊/“官營社保的實質就是稅收項目,而曾經的重稅福利國家在逐漸放棄這種制度。而中國官方的表態是‘與發達國家比,政府為社保收的錢還很不夠’,這種表態,衡諸中國官營社保的‘收更多的錢幹更少的事’的現狀,實在是既不符事實又不講道理。”網易新聞另一面今日登載評論文章“社保即重稅:北歐減稅,中國增稅”,全文內容如下:

  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聲稱目前我國單位和個人繳納社保費率之和為40%左右,在世界173個國家中居第十三位,並稱“有的國家社保繳費比例低是因為一般稅收或社會保障稅沒計算在內。”事實上幾乎所有福利國家都將公營社保收費算做稅收,而且這種稅收的收繳額度都不如中國,並且在改革政府主導的社保模式。

  ■ 世界公認凡政府社保收費實質就是“稅收楔子”

  不論是社保稅還是社保基金,世界公認凡官辦社保收費項目即“稅收楔子”

  世界銀行和“經濟合作和發展組織”(OECD)等國際組織的成員國包括世界上大部分福利國家,在它們的相關研究報告中,不論是單位還是個人、收錢的名目是稅收還是社保收費,統統屬於“稅收楔子”。“稅收楔子”(tax wedge)的定義是政府利用稅收手段占有雇員收入的份額,包含政府以一切福利項目名義在其中取得的現金收益,體現為雇主實際負擔的勞動力成本和雇員實際稅後工薪所得之間的差額。也就是說,在世界通行的概念里,即使不以稅收名義出現的社保費用,在福利國家的官方定義里,也是屬於稅收範圍、起到稅收作用。即使只從字面意義上理解,有些國家“一般稅收或社會保障稅沒計算在社保收費內”的說法也是不公允的。

  美國老年醫保名義是社會保險,實際是薪酬稅項

  在美國,雇員和雇主分別支付另一半的社會保障金(Social Security) 及聯邦老年健康保險 (Medicare)。其中聯邦老年健康保險是美國政府為 65 歲及以上民眾所設置的醫療健康保險計劃,資金很大一部分來源於每月從社會安全福利中扣除的保險費。這筆支出雖是以保險費面貌出現,但在美國法律中屬於不折不扣的薪酬稅。薪酬稅是雇主按規定要從雇員工資中扣除並轉交給政府的州及聯邦稅,以用來支付當雇員殘障、失業或退休時符合資格領取的福利開銷。

  ■ 北歐國家社保收費額度現在頂多只有中國八成

  2008年中國“稅楔”超過澳大利亞與美國一倍,其中社保部分十年間翻三番,倍於稅收總增速

  世界銀行發布的中國2012年第一季中國經濟季報強調,中國對正規經濟部門職工的稅率很高。2008年正規經濟部門的職工工資收入中平均“稅收楔子”達到45%,遠遠高於經合組織國家的平均水平,甚至要稍高於歐盟15國的平均水平,超出澳大利亞與美國的平均稅楔近一倍。廣東商學院財稅學院專家趙麗萍研究認為,原因可能是社會保障金收入、稅收收入增速遠遠超過勞動報酬上漲速度,社會保障基金收入迅猛增長是主推手。數據顯示,中國社會保障基金收入占GDP的比重,由1998年的1.92%,猛增到2008年的4.36%。同時的總體稅收儘管被認為“超高速增長”,增速不過是從10.77%增至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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