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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設辦事處勢在必行唯須注意對方政情

http://www.CRNTT.com   2013-01-19 10:24:40  


林中森1月10日表示,兩岸互設辦事處很快會有好消息。 (圖片來源:台灣今日新聞網)
  中評社北京1月19日訊/海基會新任董事長林中森就職後,恰逢海峽兩會協商進入“深水區”,原先較易吃而且也吃得很香的“肥豬肉”,都已被其前任江丙坤“吃光”,剩下的盡是頗為難“啃”的“豬骨頭”。因而就未能實現“開門紅”,好像江丙坤剛上任不久就與對岸恢復兩會協商,並基本上是平均每半年在大陸和台灣輪流協商一次,而且還是每次都能收獲豐碩成果,簽署一至兩、三項協議。在估計今年內的兩會協商較難獲得有突破性的成果之下,林中森似是採取“堤內損失堤外補”的辦法,另闢蹊徑,在推動兩會互設辦事處方面深下功夫。雖然主管機關“陸委會”公開聲稱兩會尚未就此議題進行實質性的接觸,但林中森還是頗為樂觀地表示,很快就將能實現。不過,“陸委會”並沒有絲毫責備之意,相反還在為推動海峽兩會互設辦事處大力造勢,副主委劉德勳還連續多次在“陸委會”每週例行記者會上重點談及此,而且一次比一次顯得“猴急”,一次比一次提高“價碼”。實際上,劉德勳在上週四的記者會上談到兩會互設辦事處的功能時,是包括經貿、文教、交流、聯繫這些服務民眾的職能,但本週四在同一場合重提此話題時,則增加了辦理證件的職能。

  實際上,台灣方面對海峽兩會互設的辦事處的性質和功能,“價碼”越提越高。據說“陸委會”還規劃,為海基會駐陸辦事處的工作人員爭取獲得司法豁免權,而辦事處也可與大陸各機關直接溝通、不必透過台辦系統等功能等,以求對在大陸台灣民眾提供實質幫助。而民間則更是添柴加油,有智庫學者提出應將之定位為“準涉外機構”,也有媒體認為兩會互設的辦事處,應當彰顯“治權互不否認”的事實與意義;甚至是建議將之作為回應中共“十八大”報告所指“探討尚未統一特殊情況下的兩岸政治關係,作出合情合理的安排”,及台灣“憲法增修條文”序文所稱“為因應國家統一前的需要”的“試驗田”,在洽簽兩岸和平協議已告擱淺的背景之下,以海峽兩會的辦事處來作為兩岸啟動政治談判之前的“白手套”,並以設置辦事處的協議來替代和平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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