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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改革發展的戰略思考

http://www.CRNTT.com   2013-02-08 08:57:15  


 
  第七,推進金融綜合協調監管,提高金融系統性風險防範能力。高效、完善的金融監管是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重要保障。一是按照貼近市場的要求,積極推動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在滬設立第二總部,行使市場監管職能。二是順應金融綜合經營趨勢,強化上海金融監管聯席會議制度作用,並在此基礎上探索成立金融監管協調委員會。三是分類指導,重點加強對綜合經營的金融機構、國有金融控股集團、金融創新、國際性金融機構、人民幣跨境流動等方面的監管,加強對系統性金融風險的監管。四是建立金融風險預警機制和快速反應機制,做好危機處理預案。五是處理好加強金融監管與鼓勵金融創新的關係,加強監管部門聯動,規範金融創新審批程序,提高金融創新跨部門審批效率。

  第八,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維護金融消費者利益。上海要加快研究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依法保護金融消費者知情權、自由選擇權、金融服務權、財產安全權等權益。一是加快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立法研究。完善現有消費者保護法律法規體系,把金融消費作為一類獨立的消費行為記入消費者保護法,細化金融機構誠信、告知、提示、保密、信息披露等義務,防止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被侵犯。二是搭建多層次的金融消費者投訴處理平台。明確負責處理金融消費者投訴的牽頭部門,協調處理金融消費領域的各類糾紛。三是加強金融消費者教育。使金融消費者了解金融風險,培養理性投資者群體。四是確立金融消費者訴訟救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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