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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辨析:該不該痛批“焦土抗戰”?

http://www.CRNTT.com   2013-05-11 11:18:28  


 
  2、如果措施得當,“焦土抗戰”作用很大,常德會戰就是典型

  其實,在實際戰爭中,如果措施得當,“焦土抗戰”的效果的確很不錯,比如蔣介石在《告國民書》中對武漢保衛戰中實行的“堅壁清野”措施給與了很高的評價:“茲因疏散人口,轉移兵力,皆已完畢作戰之部署……後今武漢雖已被敵人占領,然其耗費時間五個月,死傷人數五十萬,而其所收之效果,一無所得,即非焦土亦成空城矣!”而對武漢會戰前期中國軍隊破壞交通對日軍的遲滯作用,從攻占武漢的日軍第11軍在1938年12月10日對中國軍隊所做的評估中就可以看到:“自從攻占南昌作戰中敵被我坦克隊急速追擊遭受重大損失以來,敵對切斷交通網極為關注,凡預料我軍進攻地域的公路均被徹底破壞,因此我野炮、重炮、坦克等幾乎不能使用。於是馱馬編制部隊,特別是山炮、迫擊炮、工兵、馱載輜重等,便成為我實施進攻作戰時的所謂王牌部隊。另外敵在主要城市可能被我攻占時,預先自行破壞其城牆,以使我難於守備;或在預料我軍登陸方面的航道上,用水雷、栅欄等實施嚴密封鎖。”國軍在第三次長沙會戰後從兩個方面總結了“焦土政策”的必要性:“山地構築工事,應將柴草焚毀,以其灰燼散布陣地前後,使新土與自然七色彩迷離,既可防敵陸空偵察,尤能避免敵燒夷劑延燒。……我軍交通破壞徹底。例如:我軍對瀏陽、新牆兩河間戰地公、鐵路、驛路、鄉村大道早經徹底破壞,使敵優勢裝備不能通過,而我在長沙使用大量炮兵,故在汨羅江作戰時,化敵優勢裝備為均勢;在長沙外圍及瀏陽河方面作戰時,化敵優勢裝備為劣勢。”

  在國軍抗日的眾多戰役中,能夠完美詮釋“焦土抗戰”政策的戰例很多,其中最典型當屬常德會戰,其慘烈程度和將士用命死守孤城的決心絕對堪稱“焦土抗戰”的典範,而其在站前“堅壁清野”中所做的諸種準備,也很好的做到了“堅壁清野之方法以苦敵”,並且還沒有給百姓造成無謂的傷亡。其具體做法如下:“1、設置障礙,切斷交通。首先是破壞公路。當時,常德有三條公路線,共計百餘公里,規定每隔30公尺,在公路橫斷面上挖成10公尺寬,5公尺深的深坑。由縣政府征集民工進行破壞。全縣32鄉鎮按人口數分派任務,每鄉鎮大概分擔3-5公里,約有幾千上萬的土方。這對日寇犯常雖然起到一些減緩作用。但也給自己造成了一些不利的因素,如從長沙增援的國民黨部隊由於不能走公路,無法及時趕到,致使常德終於淪陷。……三是破壞鄉村要道。將鄉村各交通要道,每隔幾十公尺挖掘丈餘寬人多深的地道,平時在上面鋪蓋木板,便於人們通行,敵人來犯時,便將木板拆掉。……四是有計劃地實行全城大疏散。從抗戰初期常德被敵機轟炸起。一些大商富戶為了避免敵機的轟炸,早已將自己的財物疏散到農村。老幼婦孺亦已陸續遷居鄉間。會戰前夕,留在城市的是些機關職員、貧民與小商小販。為了使市民迅速離開城市,五十七師還派出士兵幫助老弱市民搬送物資出城,不取分文報酬。在渡河的船上派兵維持秩序,每船一兵,不許船戶貪載,不許勒索多收渡資。因此,渡河秩序並然,截至11月10日,城內已經空無一人。”

  由此可見,“焦土抗戰”若運用得當,作為抗戰手段的確還是很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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