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台灣論衡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 
臨時工成萬能替罪羊?

http://www.CRNTT.com   2013-06-18 14:32:06  


  中評社北京6月18日訊/6月3日,延安城管暴踩商戶頭部的視頻出現在網絡上。延安城管部門回應,打人者為“臨時工”。6月15日,武漢城管下班後“擺攤”照片曝光引發熱議,城管部門回應,擺攤者不是“臨時工”。

  這兩件事一正一反,恰好體現了官方對“臨時工”的敏感,現今一出現負面新聞,網友總會問一句“不會又是臨時工幹的吧?”在網民眼中,“臨時工”已經成了“頂罪工”。“臨時工”真的能充當替罪羊的角色嗎?
 
行政系統下的“臨時工”是怎樣產生的

  “臨時工”自古有之,古時“幫役”就是現在行政系統下的“臨時工”

  古代基層政府最重要的兩項權力,一是收稅,叫做“錢糧”;一是司法,叫做“刑名”。這兩項權力的實施,都需要一批年富力強的男人去出力跑腿。誰來跑腿呢?本來是由城鄉居民輪流承擔,因為是一項義務,所以也是無償的。這就叫徭役。

  宋朝王安石改革,將一部分由老百姓承擔的無償徭役,變成了雇役,老百姓出錢交給政府,政府拿出其中的一部分,向社會雇傭一些樂於從事此種工作的人打雜跑腿。但是,朝廷有名額限制,每個衙門,正經制役就那麼多,怎麼辦?於是,就出現了幫役和白役。所謂幫役和白役,就是編制外的“臨時工”。

  按照清朝的規定,這些衙役的數量是相當有限的,一個縣正式定額或者說編制,是以八十名為限,而實際人數則遠遠超過定額。據歷史記載,一個正式的名額下,一般有三四名“幫役”。清初侯方域(著名文人)說,一些州縣僅“白役”就有上千人。按照《清代地方吏役研究》的估計,清朝全國地方吏役人數當在兩百萬左右,其中大部分是“白役”,即臨時工。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