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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武瓜農屍檢報告為城管脫罪?

http://www.CRNTT.com   2013-08-02 12:05:09  


 
嚴肅的屍檢報告為何也能引發爭議?

  首先,不必為外傷只是“誘因”而憤憤不平

  世界不是非黑即白,法醫學鑒定結論也自然不會那麼簡單、直白。在一個機體死亡的過程中,可能只有一種因素,但是也可能會有幾種因素。而法醫的職責就是剖析清楚各因素之間的關係。

  大部分案件中,死者的死因都比較簡單,導致機體死亡的因素就是直接死因。比如外傷導致人體死亡(顱腦損傷、失血等)、疾病導致人體死亡、中毒死亡或窒息死亡;還有一種因素並不直接導致機體死亡,而是這種因素產生的後遺症、並發症導致了死亡,那麼這種因素就是間接死因,比如被刀砍傷多處,因為忽視治療等原因,導致傷口感染,引發敗血症死亡,那麼敗血症是直接死因,而刀砍傷是間接死因。

  本案中的“誘因”,其實在猝死案件中極為常見。通常是死者生前患有潛在性疾病,未有察覺。在糾紛中,因為情緒激動、輕微外傷等作用下,誘發了疾病的突然發作導致死亡。胸中有正義、打擊暴力行為、同情幫助弱者,這些都是對的,但這一切都不能影響法醫學鑒定的準確性。法醫學是自然科學,既然是自然科學,就不容任何社會問題或情緒去幹擾。

  但是,對死因鑒定解釋、讓公眾明明白白確是必要的

  之所以很多人對報告本身的公正性產生了懷疑,這一方面在於當地政府先前的種種做法使其信任流失,另一方面,確實人們對該報告的意思並不是很明白。

  比如,這個外力的打擊程度,對皮膚、皮下、顱骨和大腦的打擊後果,顱骨是否有骨折,大腦是否有器質性損傷,前述種種損傷的面積多大,程度如何,所有這些問題,鑒定報告沒有回答,但人們很關心。這時候,理應對公眾進一步解釋,給予更多信息。

結語

  不能因為人們對城管有成見,就脫離依法辦事的軌道。但也不能自恃依法辦事,就忽視了對公眾解釋說服的工作。無論對城管的行為重判輕判,從屍檢報告起,有關部門的信息充分公開就得跟上。(來源:騰訊評論今日話題第25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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