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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兩岸政治定位之反對分離

http://www.CRNTT.com   2014-02-19 00:15:27  


 
  史觀的分離自然會影響到兩岸認同的分離,這也是自2008年起,雖然兩岸進入大交流的時代,但是兩岸的認同卻沒有趨同的情形。這種“認同上分離,但是現實上無法分離”的矛盾現象,造成了台灣民眾普遍的茫然、焦慮,或者冷漠刻意地忽略這個矛盾的存在。有心者卻認為,認同的逐漸分離是“柔性台獨”的最佳利器,是“穩健台獨”前進的基礎。但是,從國際關係的案例來看,這種認同上分離與現實上無法分離的矛盾,輕則無法形成台灣社會對兩岸關係發展的共識,重則可以引發兩岸衝突。

  看到這裡,讀者應該可以了解,我之所以“反對分離”原因很多,最重要的原因是,“分離式的獨立”不是有無理論、有無說法,而是現實政治中是否可以行的議題。對於台灣而言,這個思路一開始就是錯的,政治人物明知有錯,但是因為可以賺得政治利益,因此就一路唬弄選民,而造成台灣社會的集體焦慮與無措,消耗了台灣的能量,也使兩岸關係無法順利的平穩前進。

      1992年兩岸均主張“主權不分離”

  了解了“分離式獨立”的本質與真相後,必然會得出“反對分離”的主張,但是應該如何以正面的角度來處理兩岸的“主權問題”呢?

  1991年“國統會”通過的“國統綱領”以及1992年通過的“對一個中國的涵義”兩份文件呈現出那個年代的智慧。由於這兩個文件的出現,讓兩岸在1992年建立了基本的互信,達成了日後所稱的“九二共識”。這兩份文件有其特點,但是現在看來,也有不足或值得修正的地方。

  這兩份文件宣示以“國家統一”為目標,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它的另一個特點就是區分了主權的主體性與治權的主體性的不同,文件中描述兩岸為分治,並以“主權唯一”的表述方式來反對兩岸在主權分離之意。

  先簡單回顧一下歷史。1949年以前,“中華民國”就是中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隨之而來的內戰,共產黨控制中國大陸,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成立,“中華民國”政府被迫遷移台北。兩岸從1949年以後處於對峙狀態。初期,兩岸政府均爭取在聯合國代表中國的權益,1971年以後情勢逆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為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代表。不過,請讀者們先留意,聯合國僅是同意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而非是中國。原因很簡單,當時有兩個政府,他們都主張自己代表中國。

  在退出聯合國後,台北方面力圖革新,經濟發展突飛猛進,但是從未改變“中華民國”就是中國的政治立場。一直到開放大陸探親以後,兩岸進入交流互動以後,台北方面才開始將“‘中華民國’就是中國”區分為兩個層次,在“主權”方面,仍舊持“‘中華民國’就是中國”的“主權唯一”主張,但是在治權方面,主張“僅及於台澎金馬”,亦即等於同意了中共在大陸的治權。1992年8月1日“國家統一委員會”做出“對一個中國的涵義”的解釋:

  “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中共當局認為一個中國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將來統一後,台灣將成為其管轄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台方則認為一個中國應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整個中國,但目前之治權,則僅及於台澎金馬。台灣固為中國之一部分,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分”。

  這一段話提出了兩個重要概念。一是“整個中國”概念的提出,一是區分了“主權與治權”的層次差異。“整個中國”是包括台灣與大陸,亦即是“兩個政府”所管轄的地區。雖然台灣方面主張“主權及整個中國”的“主權唯一”觀點,但是也以各說各話的方式敘述了“中共當局認為一個中國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看法。這個概念後來即成為“九二共識”中的“一中各表”。所謂“一中各表”指的是主權的各表,而不是治權的各表,亦即是誰是“整個中國”這個主權代表的各表。

  “一中各表”,是兩岸在經歷四十多年對抗後難得的一次大突破。台北務實地表達出了兩岸“分治”,但是仍然堅決反對“分離”,也等於表達不會從“整個中國”中分割或脫離出去。

  前面已經提到,雖然“分離式的台獨”在台灣不會成功,但是去中國化的分離意識在台灣卻從來沒有停止滋長。1994年以後,在李登輝與陳水扁執政的推波助瀾下,1992年的“一中各表”原本只是“主權歸屬”的各表,演變成“主權自我歸屬”的強化;“兩岸分治”原來強調的是兩岸各有“治權的主體性”,但是也逐漸添加了“主權的主權性”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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