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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學校長任期為何越來越短?

http://www.CRNTT.com   2015-03-03 12:08:13  


 
  曾經有一段時間,我國任命985高校校長,似乎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就是必須是院士,坊間流傳“院士出校長,校長出院士”,說的就是這種現象。但這種選拔校長的規定,並不符合校長職業化的要求,對於大學校長來說,選任的標准,應該是是否懂教育、懂教育管理,有社會活動能力,把只懂學術研究,不懂教育管理的院士,選拔到校長崗位,這既是對院士本人的浪費,也是對學校管理的不負責。有意思的是,由於有的院士並不願意放棄學術研究去從事行政管理,有關部門為了說服院士出任校長,一邊贊其為擔任行政職務做出“犧牲”,一邊為其創造條件,允許其一邊做行政管理、一邊做學術研究,這帶來的問題是,行政和學術不分,影響整體的學術風氣,在普通師生看來,這是行政權力通吃。

  院士是最高學術榮譽,還有人曾經把學校校長是不是院士,與學校的地位聯系起來——如果校長不是院士,就感覺校長缺乏話語權,學校的地位也低不少。這顯然是一種很不健康的生態,一來說明我國的管理和學術管理體系,還看等級和頭銜;二來說明大學關注的是校長有何身份,而不是他的治校能力。

  這種情況在國家教育規劃綱要頒布之後,有所改變,該綱要明確提到,我國要轉變政府管理學校的方式,建立新型的政府與學校關系,逐漸取消學校實際存在的行政級別,建立現代學校制度,完善校長選拔任命制度。2011年年底,教育部開始推進公選校長改革的試點,公選校長的一個重要目標,是推進校長去行政化、職業化和專業化;2012年2月,沒有院士頭銜的陳吉寧,被任命為清華大學校長,這被認為是破除了清華、北大校長必須是院士這一不成文的“慣例”,朝校長職業化邁出的重要一步。

  但是,院士的職業化還不徹底。一個重要原因是,我國大學校長的級別並沒有取消,北大、清華等31所985高校的校長還有副部長級行政級別,因此,有關部門還是按管理幹部來管理校長。具體有兩個做法,一是對校長實行任期制,明確要求一名校長在校長崗位上不得連續幹2個以上的任期,並提出明確的年齡限制;二是對校長進行輪換,校長從一個學校校長崗位轉任另一所大學。從管理幹部角度,這並無不妥,這可防止校長在一個崗位呆得過久,形成自己的勢力,濫用權力,但是從校長職業化角度來說,卻有諸多問題,包括,如果校長任期過短,這會讓校長只關注任期政績,而不思考學校的長遠發展,中國人民大學“中國大學校長素質研究”課題組曾進行過一項調查顯示,我國大學校長的平均任期為4.1年,而美國同類大學的校長任期為12.2年,在美國,哈佛大學甚至把校長長任期制視為學校成為一流大學的經驗;另外,一個人適合擔任一所大學校長,卻不一定適合擔任另一所大學的校長,學校的辦學定位、辦學風格不同,對校長的要求也不同。

  於是,我們看到的是,作為校長職業化的代表,清華大學校長陳吉寧在擔任校長不到3年後,調任環保部;王恩哥和林建華,不斷刷新校長任期的最低年限。很顯然,大學校長的職業化和專業化,受制於行政化,如果不取消校長行政級別,不改革校長選任機制,職業化和專業化,在行政化面前不堪一擊。

  只有堅定按國家教育規劃綱要和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的精神,堅定取消大學的行政級別,推進校長公選,才能解決這一問題。只有取消校長的行政級別,才會首先按教育家,而不是官員選拔校長,也才會真正做到校長的職業化、專業化。

  作者:熊丙奇,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著名教育學者  來源:財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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