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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文化台獨特徵、實質及影響

http://www.CRNTT.com   2020-01-31 00:07:28  


 
  1、台灣文化的主體無疑是中華文化,台灣文化是中華文化的組成部分。但是由於台灣歷史發展的特殊性,決定台灣文化發展必然有其特殊性,必須看到一百多年來日本文化及西方文化的極大影響,必須看到威權專制統治時期扼制台灣文化所造成的負面效果。因此,不僅要區別少數人的政治圖謀與多數民眾的正常文化心理,而且要嚴格區別文化正常發展狀態與蓄意割裂兩岸文化關係紐帶的行徑。

  2、準確地評估在文化領域推行為分裂主義路線服務的政策的作用與影響,恰如其分地評估其政策的推行與具體效果。少數人在文化領域推行為分裂主義路線服務的政策有其特定的歷史背景和社會基礎,然而,這一行徑在相當程度上是違逆文化所包涵的多種社會意識形式自身發展的規律,尤其是將某些“非意識形態”的社會意識形式人為地加以“意識形態化”,這是極為不正常的傾向,具有“反文化”的性質。在文化領域推行為分裂主義路線服務的政策,勢必進一步加劇台灣政壇、社會的省籍和族群矛盾,引發政壇紛爭,對台灣社會的危害是客觀存在的,但有相當的局限性,少數人推行“文化台獨”的圖謀終將無法得逞。

  3、準確區分“文化台獨”與強調“台灣鄉土教育”這一文化傾向的不同性質;準確區分少數人的政治圖謀與廣大台灣民眾熱愛鄉土的普遍心理及對威權專制統治時期長期壓制“台灣文化”的逆反心理的本質差異。誠然,強調“鄉土教育”以及對台灣歷史的研究及學者某些觀點為“文化台獨”推動者追求政治目標提供了客觀社會條件和基礎,但二者的本質是不同的,前者不必然導致後者,必須作嚴格的區別和對待。

  4、準確區分“文化台獨”與強調“台灣文化特殊性”這一文化傾向的不同性質。毫無疑義,台灣文化與中國文化有共同性,在不同的發展過程中亦產生其特殊性,這是客觀存在的事實。既不能強調共同性而忽視特殊性,也不能強調特殊性而忽視共同性,必須把強調“台灣文化特殊性”而所從事的學術研究與將“台灣文化特殊性”絕對化及企圖割裂台灣文化與中國文化的關係的行徑作嚴格的區別和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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