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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香港應適時啟動司法改革

http://www.CRNTT.com   2021-02-10 00:03:40  


 
  中評社:您對香港的司法還有什麼看法?

  李曉兵:香港特區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從李國能到馬道立,都有著鮮明的時代和個人痕跡,法官個人的司法理念、司法政策會極大地影響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司法過程和個案審判的結果,其帶來的政治效應又會塑造政治氛圍。張舉能就任香港特區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之後,我們期待香港特區終審法院會進入一個新的階段。

  法官作為建立在專業訓練基礎上的職業法律人,應該能夠敏感觀察整個社會發展的動向和趨勢,準確把握時代發展的脈搏和節奏,深刻感知國際形勢風雲變幻的複雜背景。同時,法官是活生生的人,而不是高高在上的神,法官也一樣具有時代的局限性和專業的局限性,甚至還可能有專業的傲慢,以及個人傾向所帶來的局限性,這既有我們每個人個性殘缺的因素,也可能是個人喜好偏狹使然。

  法官絕不能簡單地將自己的判斷替代整個社會的判斷。法官同時也是社會大眾的普通一員,作為專業人士必須戒驕戒躁、理性謹慎,但絕不該將自己的判斷凌駕於整個社會的感受之上,也絕不能刻舟求劍、掩耳盜鈴,甚至置整個香港特區陷入持續的動盪與混亂而不顧,片面地追求和凸顯所謂的獨立裁判,甚至將整個社會對於正義的要求和公眾對於公平公正的理想簡單地和獨立的司法相聯繫,甚至將此目標建立在妄自尊大的法官群體之上。作為成熟的法律人,必須清晰地意識到司法的權威和局限性。

  法官應該通過具有探索性、創造性的司法實踐,以展現出司法過程能動主義的正當性,而不是簡單表現在偏向於權利與自由的保障,忽略社會秩序與國家安全的維護,就像高等法院法官在黎智英這樣的亂港分子的保釋問題上的立場,不僅引發香港特區內部管治的深度憂慮,而且讓內地人民對於香港司法過程無法認同而喪失信心。如果這樣的話,法官對自身憲制角色和責任的認識就太淺薄了。

  受訪專家簡介:李曉兵,法學博士,南開大學法學院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中國憲法學研究會理事,海峽兩岸關係法學研究會理事,香港“一國兩制”青年論壇理事,澳門濠江法律學社副社長,天津市法學會憲法學分會副會長,中央社會主義學院統一戰線高端智庫特約研究員,《基本法研究》(中國澳門)學術編委,曾在法國巴黎一大、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台北)做訪問學者。主要代表作有《憲法時間》、《光輝歲月:香港特別行政區20年》、《蓮花盛開:澳門特別行政區20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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