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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彬:不能把農民“逼進城,打上樓”

http://www.CRNTT.com   2010-11-02 09:49:25  


 
  拆村並居風潮

  各地規模浩大的拆村運動,打著各種旗號,例如城鄉統籌、新農村建設、舊村改造、小城鎮化等。

  也有對應政策推出,諸如“村改社”、“宅基地換房”、“土地換社保”等等。

  各地都在規劃著,要在一個很短的期限內,將域內農村“大變樣”,民居改樓房。

  這樣的運動熱情,與各省市對國土資源部(下稱國土部)一項政策的“歡迎”密切相關: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

  2006年4月,山東、天津、江蘇、湖北、四川五省市被國土部列為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第一批試點。

  國土部2008年6月頒布了《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增減掛鈎辦法),2008、2009年國土部又分別批准了19省加入增減掛鈎試點。

  按照國土部文件,“增減掛鈎”是指,“將擬整理複墾為耕地的農村建設用地地塊(即拆舊地塊)和擬用於城鎮建設的地塊(即建新地塊)等面積共同組成建新拆舊項目區,在保證項目區內各類土地面積平衡的基礎上,最終實現增加耕地有效面積……節約集約利用建設用地,城鄉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標。”

  也就是,將農村建設用地與城鎮建設用地直接掛鈎,若農村整理複墾建設用地增加了耕地,城鎮可對應增加相應面積建設用地。

  該政策得到地方政府盛情歡迎,各個省市、各級政府均成立了以主要領導牽頭的土地整理小組。對應的地方政策、措施也紛紛出台,目的明確:讓農民上樓,節約出的宅基地複墾,換取城市建設用地指標。

  去年,河北提出在全省開展農村“新民居”工程。據介紹,“新民居”與山東“村改社”一樣,都是在增減掛鈎框架內,增加建設用地指標。

  據河北省國土資源廳透露,到2012年,保守估算,新民居工程將為該省增加建設用地50多萬畝。

  土地財政的“稻草”

  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之前,嘗到土地財政甜頭的地方政府,都在辛苦“尋找”土地中。

  近年來,我國耕地保護與經濟發展用地的矛盾發展到很尖銳的程度。如何“找地”,也成為各地國土部門的首要任務。

  以河北省為例,2009年需要新增用地約為21萬畝,但國家指標17萬畝。如何填補4萬畝的缺口,成為河北投資項目落地的難題。

  “增減掛鈎”一經出台,立即成為各地破解土地瓶頸的“金鑰匙”。

  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必須獲得國土部批准,得到相應周轉指標後,才能開展。指標是“借”,3年內要以複墾的耕地“歸還”。

  根據媒體報道,去年3月,河北、遼寧等13個省份新獲國土部“增減掛鈎周轉指標”15.275萬畝,當年國土部還有第二、第三批指標下達。

  河北申請到1.2萬畝指標,成為解決土地缺口的一個有效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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