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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強:打破“體制內”的特殊利益

http://www.CRNTT.com   2011-03-05 10:03:34  


清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院院長、教授李強
  中評社北京3月5日訊/日前,《南方周末》刊發報道《年輕人,到“體制內”去》,再次引發人們對“體制”問題的關注,近年來備受矚目的公務員考試熱,以及壟斷國企高工資、高福利問題,一直是社會熱點,暴露出諸多問題。“體制”一詞從何而來?為什麼會有“體制”內外之分?未來的改革思路是什麼?《新京報》記者近日專訪社會學家、清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院院長李強教授。

  所謂“體制”,實際上是指傳統體制。具體而言,這個“傳統體制”是從1949年以後逐漸形成的一套制度、機制。

溯源

曾經每個人都在體制內

  新京報:最近,比較熱門的一個話題是“年輕人傾向於選擇‘體制內’就業”。“體制內”這個概念我們平時也經常使用,但是這個“體制”究竟指什麼?

  李強:所謂“體制”,實際上是指傳統體制。具體而言,這個“傳統體制”是從1949年以後逐漸形成的一套制度、機制,比如說當時把國有、集體作為社會主體,就每一個人的生活而言,都叫做工作單位。所以一般說“體制內”、“體制外”,實際上就是說這個人有沒有工作單位。

  新京報:當時的“單位”這個概念和今天相比,肯定也不一樣。

  李強:對,這個“單位”已經不是一個簡單概念的單位了,它實際上指的是一種制度,這個制度從學理研究上叫做“單位制”,這個“單位制”很有名,國內、國際很多著作論文都是研究中國“單位制”的。

  新京報:能否給“體制內”下個定義?

  李強:實際上,這個體制大體上是以國有、集體企業和政府機關等為主體的職工的終身就業制。它包括:政府、企業單位、事業單位、研究機構、機關、學校、醫院、場館等,它們在所有制性質上都是“公有的”,而不是私有的,所以與個體、私營、民間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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