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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經濟區與兩岸經濟共同體發展路徑

http://www.CRNTT.com   2011-03-06 01:11:00  


 
  2、由低到高的兩岸經濟整合路徑:兩岸特惠關稅區、兩岸自由貿易區到兩岸經濟共同體

  建立經濟共同體是一個複雜曲折、艱苦的過程,需要經過長期的努力來實現。建立經濟共同體需要有共同的利益、共同的目標,也需要兩岸政治家的智慧與努力。歐共體如此,未來兩岸經濟共同體的建立也是如此。另外,外在的環境與形勢的變化,也是促成內部成員間建立經濟共同體的重要原因。

  未來兩岸經濟共同體條約的商簽可以借鑒歐洲經濟共同體建設的《羅馬條約》。《羅馬條約》在序言中開宗明義強調其目的是:“消除分裂歐洲的各種障礙”,“加強各成員國經濟的聯結,保證它的協調發展”,“在歐洲建立更加緊密的聯盟基礎”等。尤其是《羅馬條約》是無期限的,而且沒有規定退出協定的程式,卻有歡迎其他歐洲國家參加共同體的條文。就目前以及未來較長時期兩岸經濟整合趨勢觀察,兩岸經濟共同體建設的路徑不是單一的,不是直線式的。基本發展路徑應是從特惠貿易機制(ECFA初期)到兩岸自由貿易區(ECFA的後期或完成期)再到兩岸經濟共同體。

  3、從兩岸經濟共同體到中華經濟共同體

  兩岸經濟共同體的建設只有台灣與大陸兩個成員體,不可能是一個成員持續增加的過程。但兩岸經濟共同體建設過程中,可發展與擴大為中華經濟共同體,即逐漸吸納香港與澳門加入,最後形成一個包括大陸、台灣、香港與澳門在內的中華經濟共同體。

  中華經濟共同體的建立路徑將是獨一無二的。中華經濟共同體存在兩個不同性質與發展路徑的經濟整合體。一是中國內地與香港、澳門是已經率先實現了政治整合(回歸)後,才逐步推動與實現經濟一體化建設即經濟整合,並先從CEPA這一初級經濟一體化階段開始,並不斷深化。預計在不久的將來,中國內地與港、澳之間將逐步實現經濟、社會共同體,實現貨物、人員、資本等在區內的自由流動及社會經濟政策的不斷協調發展。其路徑是先政治整合與政治統一,再實現經濟整合,建立內地與港澳經濟共同體與共同體。內地與港澳的政治整合與政治統一及經濟整合,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與香港《基本法》與澳門《基本法》的框架內進行。內地與港澳並沒有如歐盟有一個超越國家與特別行政區之上的“超國家機構”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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