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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看老子《道德經》

http://www.CRNTT.com   2011-05-13 14:38:49  


 
  2、老子的“道法自然”觀。

  老子說:“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從中,老子明明白白的揭示出了“道”的三個層次,和三種存在形式:

  一是“自然之道”。即為宇宙觀。是為最高層次。這就是“陰陽”、“變化”之道。

  二是“天地之道”。是為中間層次。它介於“宇宙”與“人”之間,揭示的是世界萬物賴以生存、活動的關系。反映的是世界萬物“生存、發展之道”。故這個道是“陰陽”、“變化”之道在環境、空間之中的反映。

  三是“王道”。是為最低層次。因“人”即“社會”,而社會的表現集中反映為“王道”,即“為王之道”。故這個道也是“陰陽”、“變化”之道在人類社會中的反映。

  可見,“陰陽”、“變化”之道貫穿於自然、社會、歷史之中。

  3、老子的“柔弱勝剛強規律”觀。

  老子基於“陰陽”、“變化”觀出發,一方面,概括性的揭示出了“剛強”即“陽”,“柔弱”即“陰”的這對哲學範疇,並從中看到了“剛強勝柔弱”乃是“自然之道”、“天地之道”、“王道”之“普遍規律”。但是,另一方面,老子也看到了在一定的“條件”之下,也有“柔弱勝剛強”的時候。並且老子研究這些“條件”,概括性的揭示和引進了“無極太極”、“有無”、“動靜”、“虛實”等等這些哲學範疇,從而使得“柔弱勝剛強”也成為了“自然之道”、“天地之道”、“王道”之“特殊規律”。

  正是如此,老子揭示的“柔弱勝剛強”規律之革命性的意義是:不僅在於解釋世界,而且在於改造世界。

  正是如此,老子哲學以“剛強”和“柔弱”而終結了以“天、地、雷、火、風、澤、水、山”之“八卦”,和以“金、木、水、火、土”之“五行”來解釋世界的認識,從而集中國先秦哲學之大成。

  特別是,“剛強勝柔弱”與“柔弱勝剛強”規律,無疑的,其存在於道的三個層次、貫穿於自然、社會、歷史領域。而這,就應該是黑格爾苦苦尋找而不得的“絕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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