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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母溺死腦癱兒:悲劇根源何在

http://www.CRNTT.com   2011-06-03 11:20:49  


 
  2.教育保障缺失:大部分腦癱兒童與學校無緣

  目前,普通學校的教育模式無法接受更多的腦癱兒童。除了極個別輕度的孩子可以隨班就讀之外,絕大部分的腦癱兒童也許今生都將與學校無緣。 

  有的學校有特教班,但是要求孩子能夠生活自理。大部分的腦癱兒童恰恰就是由於運動功能障礙而無法自理。所以,盡管他們中很多人有很好的學習能力,但進入學校學習的機會微乎其微。而相應的特殊教育學校更是鳳毛麟角。據統計,在東莞,現有的特殊教育僅能滿足一成需求。 
 
  3.家庭幹預機制缺失:“要康複腦癱兒童,首先要康複家長。” 

  據一位康複中心創辦人介紹,幾乎所有的腦癱兒母親都或多或少地面臨著精神危機、家庭危機。康複中心接診的這些小孩家長裡面就有好幾對離婚的,而且很多夫妻關系極度緊張,精神狀態也大多很糟糕,其中有一位母親甚至因此患上精神病。這位負責人說,“因此,我常常說,要康複這些腦癱兒童,首先就要康複家長”。而在歐、美、日等地,從診斷之日開始,就有心理醫生同腦癱兒童家長談話做“家庭支援”。
 
  4.未來保障缺失:“我死後,兒子怎麼辦”

  在供述產生殺死孩子的動機時,韓群鳳說,“開始想到自己自殺,但是想到孩子不知道以後怎麼辦,想到孩子將來,自己很痛苦 。”

  而另一位腦癱兒的母親在接受采訪時也說,“我總在想,等我老了,婷婷該指望誰?想著想著就覺得崩潰,就想自殺。”

  對此,長期從事腦癱救助工作的張群女士發出警言:腦癱兒童前20年是家庭負擔,後20年會轉化為社會負擔。如果做父母的先“走”了,留下的腦癱兒童怎麼辦,需要我們的社會認真考慮。 
 
  5.對民間力量的扶持缺失:民間救助機構得不到政府撥款,籌款也難

  事實上,僅僅靠政府的力量來進行腦癱兒童救助是不太現實的,救助腦癱兒童還需要民間機構的力量,需要專業團隊的力量。但是,在歐美,這些民間機構都是得到政府扶持的,而在我國,這些民間機構的數量本來就少,得到扶持的機會更不多,甚至於向社會籌款都會因為向對方開不出享有免稅待遇的發票而作罷。而事實上這些民間機構也是在幫政府盡義務。

  一個成熟社會的制度設計,應該有專門性的社區服務、專業的心理疏導、義工團隊和NGO,這些普遍缺位,才讓人們感受到從未有過的無力和挫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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