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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海賭王”連卓釗

http://www.CRNTT.com   2013-02-28 09:58:59  


 
  “海王星號”的迭碼仔與大老板

  涉險“8.15”案後,連卓釗一度化名連超。《財經》記者調查得知,連氏名下生意主要涉及三塊:一是曾以“海王星號”賭船為核心的賭場資源,由其弟連棹鋒掌握,公開職務為海王集團董事會主席、仁愛堂董事局副主席;二是資金運作網絡,由其兄連卓明主導,他公開擔任深圳潮汕商會副會長,運作平台如新治實業(深圳)有限公司(下稱新治公司,2011年連氏兄弟將該公司的股權轉讓給兆高國際發展有限公司)、香港浩業集團中國有限公司等;另有涉嫌走私的系統,由連卓釗直接掌控。這三者互為關聯,齊頭並進。

  據早年的上市公司公告,連棹鋒曾持有海王集團3.75億股,以15.58%的股權列為第一股東;二股東張治太,系香港社團“和合桃”頭目,曾於1996年8月涉罪受審,因證據不足當庭釋放,後因牽涉黃光裕系列案分支被內地警方調查。

  誰曾料想,20年前,連卓釗僅是“海王星號”的一名普通迭碼仔。“迭碼仔”,是從事博彩中介工作人員的俗稱,職責是尋找賭客客源、鼓動賭客到賭場博彩,從中獲取傭金。除了迭碼利潤,連卓釗有時還從事高利貸和走私業務,賺到第一桶金後,回港經營左舵車行(即將香港右舵汽車改裝後賣往內地)。

  左舵車行由連卓釗與舊友林益明合夥投資,兩人除同時出現在江門中級法院判決書中外,還載於香港高院2003年12月審理的“刑事八六──○三”案卷中:林益明被綁架案犯勒索巨額贖金,他致電連卓釗求救,後者即時回港邀約退休警員商議,最後決意報警並救出林益明。

  “海王星號”船高九層、總載客量達500人,是香港最具規模的五星級豪華郵輪,船上六樓的娛樂場正是博彩大本營。統計顯示,自1996年啟航以來,該船月均載客逾萬人。財報顯示,賭船售出前,2011年度,海王集團營業額為4.15億元。

  近年來內地加大出境賭博查處力度,好賭的達官顯貴極力回避曝光。作為公海賭船,“海王星號”與澳門燈紅酒綠的賭場相比存在眾多優勢:無需繳納賭稅、不用政府授權領牌,不受法律限制及警方監管,頗得博彩官員商人歡迎。

  不過,這裡除賭博之外,又是各路資金往來的場所,更是連卓釗結交高官富商的平台。其與內地政要、富賈關係熟稔,經常邀他們上船“一試身手”。商界如黃光裕,曾多次光顧。通過鄭少東,連卓釗的人脈向上延伸,先後結交了對鄭少東有知遇之恩的廣東省政協原主席陳紹基,和接替陳主管政法工作的廣東省委原副書記、省紀委書記王華元。

  1948年12月出生的王華元系安徽宣城人,在結束25年軍旅生涯後轉業至紀委系統。1998年5月起任廣東省紀委書記,2006年11月改任浙江省紀委書記,頗有實權。官方對王華元的“雙開”定性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及親屬收受巨額錢款;違反規定,收受巨額禮金禮品;多次到境外賭博;生活腐化。”

  此處所述的“境外賭博”,主要發生在加拿大等地,官方通報稱王華元一次賭博輸掉150萬元,連卓釗與原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長劉友君分別支付50萬元。王華元鮮有涉足港澳賭場,但“在家里管錢的”妻子李曉霞,曾數次光臨連卓釗在澳門經營的賭場,並獲得免費籌碼。

  作為1949年以來首位獲刑的省級紀委書記,王華元唯權是奪,得財買放,被認定受賄771萬餘元和894萬餘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在長長的賄單上,連卓釗位列榜首,自2004年8月至2007年11月間,先後11次送王182萬港元、1.5萬美元、價值17萬元的玉面戒指、價值17萬元的翡翠戒面和69580元的卡地亞[微博]手表。

  連卓釗的攀附秘訣由此可見一斑。據其自供,王華元對他存在兩個層面的好處:一來王華元是主管幹部的領導幹部,又主抓禁賭,這與“賭王”犯衝;二來賭廳可知大量官員信息,可以選擇性地滿足王華元的職務要求。

  來自王華元歸案後的供述,在其受賄四年間,對連卓釗暗度陳倉、跨境接送賭客的行為大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並且,他任內的廣東兩次查賭風暴,均從連卓釗的通風報信中獲得官員賭博信息並實施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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