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毅夫:套路滿滿的《終戰詔書》 | |
http://www.CRNTT.com 2019-08-14 00:28:53 |
1.開篇首句“蓋謀求帝國臣民之康寧,同享萬邦共榮之樂,斯乃皇祖皇宗之遺範,亦為朕所眷眷不忘者” 既否認其戰爭罪行的犯罪動機,又表明拒不反省其發動侵略戰爭的文化淵源的惡劣態度; 2.“曩昔,帝國之所以向英、美宣戰,實亦為希求帝國之自存於東亞之安定而出此”,將挑起戰爭的動機美化為希求“自存”和“東亞之安定”; 3.“至如排斥他國之主權,侵犯他國之領土,固非朕之本志”和“朕所以飭帝國政府接受聯合公告者也”二句,意在開脫天皇的戰爭罪責和天皇制的危機; 4.“朕對於始終與帝國同為東亞解放努力之諸盟邦,不得不深表遺憾”,將侵略說成解放、向同案犯“深表遺憾”卻不向受害國道歉; 5.“念及帝國臣民之死於戰陣、殉於職守、斃於非命者及其遺屬,則五臟為之俱裂;至於負戰傷、蒙戰禍、失家業者之生計,亦朕所深為軫念者也”,卻毫不顧及受害國人民蒙受的巨大傷亡、損失和痛苦; 6.“敵方最近使用殘虐之炸彈(按,指原子彈),頻殺無辜”,卻隱匿日軍使用細菌炸彈殘殺無辜的罪惡; 7.“曩昔向英、美宣戰”,“交戰已閱四載”,將戰爭歷史縮限為1941年以後的四年,不提侵犯中國、也不把中國當做受害國。 戰爭從來不是好玩的,不是潑賴(play)。魯迅翁有言在先:費厄潑賴(fair play)應該緩行!當年,對戰敗落水的日本狗完全不適用費厄潑賴(fair play)、不適用“不打落水狗” 的精神。讓我們記住魯迅翁的話:“倘是咬人之狗,我覺得都在可打之列,無論它在岸上或在水中”。 (作者汪毅夫系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講座教授、全國台灣研究會副會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