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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種非法辦學叫月薪200元

http://www.CRNTT.com   2010-04-08 14:04:24  


所有的學生都在一間教室裡學習,只是從中間分開來上課而已。 攝影伏志勇
 
  在鳳凰縣教育局,記者亦了解到,在鳳凰縣當地的公辦小學中,公辦教師也是“報人頭”,拿到上述這筆“退回各校”的“辦公經費”,“這其實是對老師們的一種教學補貼方式”,鳳凰縣教育局一位官員告訴記者,有所不同的是,公辦教師還有一筆由縣財政發放的工資。 

  鳳凰縣教育局人事股副股長黃慶翔也承認,從這個意義上來講,約從2007年以後至今,鳳凰縣地方財政再沒有為吳藝偉、龍玉福等人的教學工作支付過薪金了。 

  吳藝偉將他29年代課生涯的工資總收入相加,最後得到的數字是2萬元。龍玉福25年的代課教師總收入,也大抵是這個數字。 

  龍玉福說,他們從來不跟別人說自己每月有多少工資,“太丟人了,都不敢跟別人說。說了別人也不信”。 這個瘦小的苗家漢子只會低喃,“內心的悲慘,簡直找不出詞來形容”,“奮鬥了半輩子,到頭來連自己都養不活,反過來還是被家裡人養活的”。
 
“我們到底是什麼?!” 

  一些變化也在持續。在1997年之前,代課教師們還有寒暑假的工資,而在1997年之後,吳藝偉、龍玉福等人每年寒暑假約兩三個月的工資不再發放,“哪里敢問啊?我們已經習以為常了”。 

  此外,代課教師們每月8元或12元不等的班主任費,也發放至2006年取消。也就在這一年,教育部提出,為提高農村教育質量,要在較短時間內,將全國餘下的44.8萬人的中小學代課人員全部清退。 

  到2007年以後,禾庫學區的教師節大會,不再叫吳藝偉、龍玉福他們幾個參加了,考試也變成了他們自己監考,學區不再派老師過來。“他們明顯地排斥我們”,吳藝偉感覺,兩年多來,他們變成了孤獨的“異類”。 

  氣憤之下,吳藝偉回到家,一把火燒掉了自己多年的備課記錄,“反正從2007年年底以後,縣教育局、學區再也沒有檢查過我的備課記錄了”。 

  其原因追溯至2007年12月18日,鳳凰縣教育局下發了“鳳教發[2007]35號文件”(以下簡稱“35號文件”)。 

  2008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開始實施。鳳凰縣教育局人事股副股長黃慶翔告訴記者,2007年12月,鳳凰縣勞動局組織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就《勞動合同法》的貫徹實施組織了專門培訓,鳳凰縣教育局的工會也參加了。 

  此次培訓結束之後,鳳凰縣教育局當即趕在2007年年底前下達了“徹底終止”該縣學校聘任代課教師的“35號文件”。 

  黃慶翔向記者承認,2007年“35號文件”的下達確系《勞動合同法》即將實施的緣故,在他看來,“35號文件”是根據法律規定,“規範用人制度”。 

  鳳凰縣教育局向記者提供了這份標題為“關於徹底終止學校聘任代課教師(含幼師)的通知”的“35號文件”,其上顯示,鳳凰縣“任何學校不得繼續聘任代課教師(含幼師),與代課教師簽訂的聘任合同必須在12月28日之前徹底終止”。 

  兩天以後,鳳凰縣禾庫學區召開全學區教師大會,學區校長石紹海念了“清退文件”,並根據該縣教育局指示,在黑板上板書了一份“志願代課申請書”,要求代課教師們“跟著抄”。 

  這份“志願代課申請書”的內容具體為,“我是×村村民×××,本人志願在本寨代課,報酬解決辦法是以校養校、以班養班,工資待遇及經濟補助與學區沒有任何關係”。 

  抄寫這樣的“志願代課申請書”,被包括吳藝偉、龍玉福、吳文忠、石傑華在內的幾位代課教師當場拒絕,“打擊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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