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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當前房地產調控的反思

http://www.CRNTT.com   2010-09-01 08:14:14  


  中評社北京9月1日訊/自1998年以來,中國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一直在發展與規範之間搖擺,總體上也促進了房地產市場的規模發展,滿足了部分居民改善居住的需求。但不可否認,在具體調控思路、方式、政策內容上,還存有較多問題。

  財新網發表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副研究員熊鷺文章表示,1998年至今,政府對房地產市場進行了四輪調控:1998年至2002年,政府出台了信貸、稅收、土地供給等一系列鼓勵房地產市場發展的政策。2003年1月至2008年8月,政府主要從土地、信貸、稅收、保障性住房、房地產市場交易秩序等五個方面規範房地產市場的發展。2008年9月至2009年11月,政府從稅收、信貸、投資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要求等方面鼓勵房地產市場的發展。2009年12月以來,政府從開發商土地繳付款政策、稅收、信貸等方面規範房地產市場發展。

  ——1998年3月,中央政府宣布停止執行福利分房政策,改為貨幣化、商品化的住房分配政策。1998年7月,國務院提出,改革的目標是實現從住房實物分配向住房貨幣化的轉變,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房為主的多層次城鎮住房供應體系。對不同收人家庭實行不同的住房供應政策。最低收人家庭租賃由政府或單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人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購買、租賃市場價商品住房。

  自此至2002年12月,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政策取向以發展為主。房地產市場被視為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之後擴大內需的重要推動力。信貸、稅收、土地供給一系列鼓勵政策相繼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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