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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長根:兩岸“和統”無法回避政治談判

http://www.CRNTT.com   2021-11-01 00:03:42  


 
  三、兩岸政治談判中的台灣定位,理當附合“一個中國”框架或架構。當然“什麼問題都可以談”,包括台灣定位。“兩岸和統,平等協商,共謀統一”。

  1、“兩岸同屬一中”的“政治框架”與法理事實,不容否定。台灣自古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兩岸同屬一個中國”,這是歷史的客觀事實,有根可尋,有據可查。國共兩黨對“一中框架”和“一中架構”的解讀也曾有過交手。2013年前後“習連會”“習吳會”,習總書記強調:“增進互信,核心就是要在鞏固和維護一個中國框架這一原則問題上,形成更為清晰的共同認知和一致立場”。連戰、吳伯雄當時回應表示,“兩岸各自法律、體制都實施一個中國原則,台灣固然是中國的一部分,大陸也是中國的一部分,從而形成一中框架下的兩岸關係,而不是國與國的關係”。可見,雙方以“一中框架”或“一中架構”定位兩岸關係有初步交集。目前,藍、綠都不敢輕舉妄動“修法”改變“一中”,或明目張膽“制憲台獨”,大陸也決不允許所謂“修憲”改變“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如果兩岸展開談判具“中國特色”的“一中框架”與“一中架構”議題,形成“共謀一中(共同謀求一個中國)”的基本共識,從而可以簽訂協定確認“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共同擔當起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政治責任,共謀國家統一,共謀民族復興。

  2、兩岸政治談判中敏感、複雜的“中華民國”政治定位,島內朝野先要“搞定”。“中華民國”四個字涉及到110年前的中國“國號”,涉及到現在“台澎金馬”的“治權”,是兩岸政治“深水區”中涉及到的“結構性、深層次”的政治分歧,是兩岸政治談判中難以回避又必須解決的重大問題。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實質上完成了對“中華民國主權”的“事實繼承”;1971年聯合國2758號決議完成了“法理”確認。然而客觀上,中國國民黨敗退台灣延用“中華民國”對“台澎金馬”地區擁有實際的“治權”已長達72年。國民黨堅持“中華民國”舊法統,強調“一中各表”,但島內政黨輪替民進黨執政,其骨子裡並不認同。民進黨現在是借“中華民國”之殼作掩護,“切香腸”似的推動“去中國化”,漸進式的推動“台獨”路線。並且深綠“立委”已經在“立院”提案“改號、改旗、改歌”“變更領土”,未來“中華民國”四個字的出路在哪裡都不知道?台灣“綠色恐怖”如此發展,這四個字恐怕“生死未蔔”。無論怎樣解讀,我們必須堅持兩岸關係不是國家“主權”的分裂,而是“治權”的暫時分離,也就是兩岸只有一個中國“主權”,各自“依法”實施“治權”。大陸一直強調“什麼問題都可以談”,但對民進黨借殼上市企圖搞“法理台獨”,絕不會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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