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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評月刊:兩岸司法人工智能應用與前景導向 | |
http://www.CRNTT.com 2025-02-08 00:1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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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司法人工智能應用推動兩岸法治融合的潛能分析 兩岸法治深度融合的關鍵在於民衆的可接受性,而民衆可接受性的關鍵在於司法裁判的公平正義。儘管兩岸司法人工智能所采模式與具體實踐不同,但兩岸使用司法人工智能所發揮的作用,或者說所欲達到的目的具有一致性。提升司法效率自然無須贅言,關鍵還在於其能够增強司法裁判統一性,優化司法裁判公正性以實現數字正義。上述目的基於司法人工智能的功能及特性所確定,如若實現,可提高民衆對司法的可接受性,使司法更具權威性。⑬因此,司法人工智能這類機器若能被妥善應用,則具有彌合兩岸之間規範與制度差異、推動兩岸司法文化進一步交融、加快法治融合進程的潛能。就當下來看,司法人工智能的應用可以輔助兩岸民衆更好地處理頻密聯繫之間產生的法律問題,建構如兩岸法律輔助機器人等司法人工智能,幫助兩岸民衆更精確地查明相關法律規範,并給出法律建議。對於兩岸司法人員,也能更加清楚地瞭解對方當前實行的制度措施,互相吸收有益部分,更合理地平衡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使兩岸司法活動更融洽。更需要關注的是,由於兩岸當下對司法文化理解不同,以及司法慣性不同,可能造成各類問題,但從長遠來看,祖國終將統一,而司法人工智能具有助力化解統一後此類複雜問題的潛能。 1.采用司法人工智能提升司法裁判的統一性 兩岸法治融合必然要求彌合當前兩岸司法文化理解與司法裁判思維慣性之間客觀存在的差異,妥當運用并發展司法人工智能可以提升司法裁判統一性,發揮推動法治融合進程之潛能。司法裁判具有統一性需具備兩個基本前提,分別是事實認定的統一性和法律適用的統一性,以使尋找法律規範這一大前提和確定事實依據這一小前提的過程相一致,完成涵攝過程進而得出統一的司法裁判結論。 司法人工智能由於其機器屬性,可以建構起一套內生的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統一系統,最大程度上化解因法官主觀差異造成的司法不一致。儘管這一系統同時輔佐不同法官進行裁判,但因為其所能容納的案例樣本足够龐大,并可經過最高司法機關結合地區特點進行統一設置部署,故其參考指引作用無疑更強。若未來強人工智能誕生,則奇點問題,或者說法官機器人是否具備主體性將被重新思考,⑭如果認可其主體性地位,則法院所有案件都可能由一台人工智能機器法官裁判,自然能够實現司法裁判的統一性。當然,還存在一個前提問題,即當前兩岸地區法律規範本身存在差異,因此在適用時自然有差別。這一問題需要通過長期努力予以解決,但未來兩岸統一後,通過建構司法人工智能系統的方式,至少可以優先推動事實認定的統一性,隨著法律規範逐漸融合,再升級系統提升法律適用的統一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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