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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金融合作以提升競爭力

http://www.CRNTT.com   2008-11-06 18:33:49  


兩岸金融合作,可以達致雙贏。
  中評社香港11月6日訊/臺灣《工商時報》今天發表社論“兩岸金融合作以提升競爭力支援經濟發展”,認爲“繼四項協議簽署之後,海基、海協兩會昨日舉行工商與航運及金融座談會,同樣受到海內外注意。尤其兩岸相關領域的官員及業者對集合兩岸金融人才、資源與經驗,共同對抗世紀僅見金融海嘯及攜手進軍世界市場,存有高度共識與強烈企圖心,相信應可以在短時期內化為行動,促成兩岸在金融領域的合作,用以提升兩岸金融產業競爭力,並支援經濟發展以嘉惠人民。”文章後續如下: 

  相較日昨簽署的產業領域如空運、海運、郵遞與食品安全協議,推動兩岸金融產業的交流與合作,不管是形式上或實質上難度都較高。因為,經過一、二十年實際運作,兩岸間的經貿交流,早已發展成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境界,缺乏的只是法令鬆綁與雙方政府的承認。如今,經由四項協議的簽署,兩岸間的海空郵遞直達很快可以實現,不僅可以節省業者時間、體力與金錢成本,化暗為明的制度化,更有助於相關產業的密切合作與升級。然而,就金融業而言,因其產業特性,譬如吸收的是社會大眾資金、融通的對象可能包括臺灣重要或內情不容外流企業,以及因資金涉及跨境流動可能影響臺灣安全,兩岸間金融產業的交流與往來,自然必須更妥當的準備與更高的查核標準。具體而言,海峽兩岸簽署類似日昨海空運協議的機會較低而成功的難度也相對提高。 

  但必須指出,即使在承平時期,也就是沒有世紀金融海嘯兩岸應該合力對抗的考慮,為了兩岸人民在對方境內生活起居生活上的需要,以及提供在對方境內經營企業公司行號的資金存貸需要,兩岸相互對對方金融產業開放,包括允許設立經營據點及允許經營業各自已向人民開放的業務(即國民待遇),都是兩岸實質交流已到如此水乳交融地步者所必須考慮及接受的現實。易言之,據估計,台灣已有數萬家企業在對岸營業,所謂的台商及台眷更可能高達數十萬名,這些台資企業及台商及台眷,日常日常使用人民幣之餘,一定也有強烈的需要必須與台資金融機構打交道;同理,原本在台灣擁有台資企業在台存貸業務的金融機構,當企業前往對岸發展後,必同時流失客源,如若再加上台商及台眷,台灣境內金融機構的業務必然深受打擊。如何設法讓金融業者隨台商拓展疆域步伐赴對岸經營提供服務,應該是兩岸政府不可推卸的責任。何況,如果兩岸彼此同意向對方開放金融業務,也可以提供本地金融產業參考學習的機會,從而刺激與提高本身的生產力與競爭力。 

  至於因應最近蔓延全球的世紀金融海嘯,我們亦認為個別經濟體所能著力之處有限,更多盟邦的結合,才容易發揮更大的力量,譬如英美兩國乃至歐元地區諸國,面對金融風暴採取的降息、注資、紓困政策,幾乎是一致的決定與一致的行動,正如同救火必須集合所有的消防栓與滅火器始能發揮最大功效一樣。然而國際間爾虞我詐,與其與陌生經濟體結盟對抗金融衝擊,何不聯結原本具備同文同種兄弟情誼的海峽兩岸智慧與力量,防止乃至正面對抗金融海嘯之為害,效益當比與其他國家合作可觀且實惠。至於採取共同基金、換匯機制或其他任何可能的設計,不妨集思廣益討論。 

  我們欣慰遠道而來的海協會陳雲林會長深知此中道理,瞭解全球金融危機兩岸都不能置身度外單獨倖免,因此呼籲兩岸本著兄弟情誼共研對策,以期安度困難,我們更期待海基、海協兩會及兩岸其他相關政府部門與業界,能夠延續協商、簽署四項協議的智慧與熱情,繼續密切聯絡、磋商與研究,儘速完備海峽兩岸亟需的金融交流與合作機制與協定,讓兩岸金融業者攜手合作,因應世紀金融海嘯、便利兩岸企業與人民、支援兩岸經濟的發展壯大。

   (來源: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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