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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警界大洗牌,“整肅”還是“大赦”?

http://www.CRNTT.com   2010-03-22 09:54:54  


 
  作家二月河在小說《雍正皇帝》中,述及山西庫銀虧空的官吏貪污大案。隆科多對雍正提議,將山西縣令以上吏員一體鎖拿進京;張廷玉則擔心波及過多脅從官員,且賑濟災民還需官員去辦。雍正最後的決斷是:山西通省官員不敢對抗獨霸一方的山西巡撫諾敏,只能說他們“不爭氣”;諾敏要嚴辦,其餘不必為難。歷史的相似性,從來不是故事情節上的相似,而是事理上的相似。

  因此,既不必為重慶這一多少有點權宜之計的舉措大唱贊歌,認為它會貢獻制度變革的重大經驗;也不必以嚴格法治的眼光對其大加撻伐,好像有多少人會因此受到不公平對待。

  真正值得反思的是:假如以上猜想成立,依法治國的原則和精神,本不允許以“和稀泥”的方式縱容或庇護對法律的褻瀆,可現實的考慮又不得不作出這樣的決斷。值得嘆惋的是:假如在文強之流初露端倪時即能嚴格依法予以雷霆重擊,又何至於到此地步?

  因此,如果一定要說重慶治警有什麼經驗或教訓,那就是重複商鞅引用過的古諺:“蠹眾而木折,隙大而墻壞”。面對越來越嚴重的腐敗,若不能建構反映現代法治文明的、多渠道、多層次的權力分立與制衡,恐難以防微杜漸。

  (作者為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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