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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子女出國權”何以受到“非議”?

http://www.CRNTT.com   2012-03-08 11:38:20  


全國政協委員宗立成
 
匡賢明:“官員子女出國權”如何維護?
 
  2012年03月08日07:45 來源:新京報 作者:匡賢明 

   財產公開,並不僅是單方面對官員的約束,也是對官員基本權利的保障;這個問題拖得越久,官員可能遭受的質疑只會越多。

  近日,全國政協委員宗立成接受媒體採訪時說,“不應戴有色眼鏡看幹部子女”,他認為,把子女送到國外去,不要考慮是不是官員,因為公民的權利都是平等的。“如果是一個工人、一個普通的公務員把自己的子女送出國學習,就無可非議。因為他是一個官員,把子女送出國了,就要受到非議,這是不公平的”。

  客觀地說,宗立成委員的說法,並非全無合理之處。官員也是人,具有基本的公民權利。他們的子女更有基本的公民權利,有權利選擇在國內讀書還是在國外讀書。問題在於,官員送子女讀書,費用何來?在留學費用相對較高的情況下,以官員的工薪收入能否支撐子女留學費用,公眾是有權利知道的。

  其實,除了送子女留學外,還有官員的衣著、手表、香煙等奢侈品消費問題。無論是平常還是兩會期間,都有網友喜歡曬一些官員的名貴手表、衣著等,言下之意是官員收入不足以支付這些奢侈品費用。雖然,理性地看,未必所有消費奢侈品的官員都是貪官,官員個人收入有限,並不代表家庭收入不高,也不代表留學資金是借貸而來;但如果沒有財產公開,就無法消除公眾的質疑。在這質疑的過程中,必然會有官員被“冤枉”,這就是官員財產不公開所要支付的必然代價。

  由此可見,財產公開,並不僅僅是單方面對官員的約束,更是對官員基本權利的保障。財產公開後,他們可以自由地支配他們合法的收入,可以光明正大地送孩子出去讀書,也可以光明正大地享受自己喜歡的奢侈品。而且,官員財產公開,還有利於民眾監督他們不出貪腐問題,保障他們不會失去寶貴的自由。

  如果都能對此形成共識,財產公開所面臨的阻力就有可能降低。正如有政協委員所說,“財產公開不是技術問題,而是決心問題”。只要有了明確的改革決策,財產公示完全可以採取漸進的方式推進。比如,在人員上,要求新後備幹部和新提拔幹部率先公開財產,這就是我國過去30年改革常用的“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的政治智慧。此前媒體報道的江蘇無錫市北塘區,就要求新提任副科級領導幹部率先財產公示,贏得了公眾的普遍認同。

  此外,在財產增量上,對“老人”過去的財產存量可不予公開,但對增量財產需要公開;在領域上,對腐敗高發、易發領域的官員可率先實行財產公開,比如基礎設施建設、招投標等;而在區域上,可鼓勵地方大膽創新實驗,將財產公開作為官員推薦和自薦的重要內容。

  對官員子女出國學習的“非議”,只是再次證明官員財產公開的緊迫性,這個問題拖得越久,官員可能遭受的質疑只會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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