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蹊蹺的“下黃片被拘”

http://www.CRNTT.com   2012-06-18 14:55:56  


 
  必須把“獲取和觀看黃片不違法”普及到警察的意識里

  1997年實施的《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屬於部門規章)曾經明確規定“不得查閱淫穢色情物品”。然而200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實施後,已經將“查閱”淫穢物品排除在違法行為之外,那麼按照《立法法》第七十一條,規章規定的超出法律範圍的內容就失效了。因此2006年後獲取和觀看黃片既不違法,也不違規。這樣的觀念必須普及到各級公安部門,免得這種錯抓錯罰一再發生。
 
耐人尋味的是這件事的起因 
 
  警方不是奔著黃片去的,而是以一張蹊蹺的圖為目的

  領導這次查處行動的是何艦警官,他是前郭縣公安局治安大隊網絡中隊指導員。何艦的個人微博上曾指出百度貼吧的XX信息引起了公安局領導的高度重視,領導還立即組織治安大隊民警開展調查工作。

  顯然,左邊這張同樣來自百度貼吧的圖也引起了不知道誰的重視,使得何艦帶著兩位警察就去了顧某的家。據顧某介紹,自己的確在百度鬆原吧轉過這張戴墨鏡青年拿砍刀坐在警車上的圖片,警察是奔著這張圖來的,只是在檢查電腦時順帶發現了黃片。

  要說這張圖確實蹊蹺,一個扮相很“黑社會”的青年拿著一把管制刀具,卻出現在了最不該出現的地方——警車前蓋上。車牌顯示此車正是屬於鬆原警方。
 
  有了這張圖,就不得不對“下黃片被拘”的單純性打個問號

  警察調查這張圖的目的是什麼?是想破解其中的蹊蹺,還是想讓這張圖消失?如果是前者,為什麼不去追問車的主人?為什麼在顧某申明是轉載後仍要把顧某的電腦翻個底朝天、還索要走了顧某的百度和QQ的賬號密碼、最後還要沒收電腦?為什麼顧某轉載那張圖的帖子現在已經看不到了?

  如果是後者,那麼對顧某的處罰到底是偶然發現違法行為後的違法必究、執法必嚴;還是“借用”了一下治安處罰法第六十八條,想讓擁有過這張圖的顧某成為驚弓之鳥、以後在網上活動謹小慎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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