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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失去的可能不僅僅是20年

http://www.CRNTT.com   2013-04-01 08:18:02  


 
  “失去的12年”指的是從1991年起到2002年為止的12年。

  泡沫經濟破滅後,日本經濟最需要的就是對資產負債表的調整。所謂資產負債表,是將資產和負債分別列於左右兩邊的報表(確切地說,將“資產”列於左邊的借方,將“負債”和“淨資產”列於右邊的貸方)。

  20世紀80年代後期,在資金供給過剩的情況下,出現了日本人借款購買股票和土地的熱潮,致使泡沫膨脹。泡沫一下子破滅後,股價和房價均暴跌,公司相繼倒閉,幸免於難的公司也不得不背負起巨額債務。就算不體現為債務,很多公司也還是承擔著類似銀行不良債權這樣的負資產。

  要改善這種情況需要調整資產負債表,然而日本對此沒有採取任何行動。取而代之的是在20世紀90年代屢屢實行的散財政策——特別經濟對策。即,通過擴張公共事業來增加需求。這種舉動忽視了對資產負債表的調整(供應方),而一味地關注眼前,拼命強調對需求方的調整。

  民主黨的菅直人曾說過:“我們既不追求重視公共事業的‘第一條道路’,也不追求推崇市場原理主義的‘第二條道路’,而是以‘第三條道路’為目標。”如果第二條道路指的是小泉改革,那麼此話就大錯特錯了,但在“第一條道路”不可取這點上的確是對的。

  失去的12年、停止惡化的5年、損失最慘重的3年!

  實際上,在1991年11月到1993年8月這段期間擔任總理大臣的宮澤喜一先生曾在1992年8月表示有必要向金融機構注入公共資金,試圖以此來調整資產負債表。然而,各個銀行由於擔心不良債權的實際情況會被曝光而對此表示強烈反對。由於當時正值利庫路德事件的善後期,強烈主張政治改革,新的調整計劃一提出就遭到強烈批駁,被指為“破壞政治改革”的行為,因此很快石沉大海。

  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爆發的“住專”問題上,政府的處理也有失誤,僅僅注入6000億日元左右的公共資金就敷衍了事了。

  “住專”原為處理個人住房貸款的“住宅金融專門會社”。偏重產業和企業融資的城市銀行在個人融資領域比較薄弱,因此大藏省專門設立了這樣的公司,並任命大藏省官僚為社長。“住專”忘記了個人住宅貸款這一本職工作,而拼命收購土地,結果導致不良債權的發生,這便是“住專問題”。扮演向“住專”提供貸款的“銀行”角色的是農協(具體有農林中央金庫、各個縣的信用農業組合聯合會、全國共濟農業協同組合聯合會等等)。

  而政府投入資金以處理不良債權的對象僅限於銀行。這是由於接受存款的金融機構一旦受創,存款這種用於清算的“基礎工具”也會受損。因此,“住專”問題的處理程序是,使各個“住專”公司破產後,向作為銀行的農協投入公共資金。當時,我的主張是“堅決反對向住專公司注入公共資金,應投向農協。倘若向住專公司投入資金,就用農業預算”。

  但是,如果向農協注入公共資金,農協的一系列複雜問題都會暴露出來,因此最後還是敷衍塞責地將資金注入了“住專”公司。這種行為激化了國民的不信任感。因此,使用公共資金調整資產負債表變得越發困難。政策這種行為,有過一次馬虎的應對,最終就會導致無法再展開全面應對。

  進入21世紀兩三年後,市場依然沒有穩定下來。每逢決算期總會有“金融不穩定”、“金融危機”這樣的呼聲,但金融主管部門總會搬出那套空洞的說法“不,沒有問題。日本的金融很健全”。這削弱了國民對金融主管部門的信賴感,使大家越發不安。

  結果,直到我們2002年制定金融再生工程為止,作為20世紀90年代以來日本經濟最大課題的資產負債表調整一事始終處於擱置狀態。這便是日本“失去的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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