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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永年:中國體制創新經驗的現實啟示

http://www.CRNTT.com   2013-09-03 10:04:55  


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所所長 鄭永年
  中評社北京9月3日訊/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所所長鄭永年今天在聯合早報撰文《中國體制創新經驗的現實啟示》分析認為,通過體制創新來推動體制改革,中國已經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也是中國改革和發展成功的路徑。詳論如下:

  通過體制創新來推動體制改革,中國已經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也是中國改革和發展成功的路徑。從政策操作角度看,這也是從鄧小平到1990年代後期的改革思路和改革策略。這裡當然不是要對改革做一個全面的回顧,而是舉一些重大改革實例來說明這個問題。

  現在人們談論改革受到了既得利益的阻礙。但任何時代都是存在著既得利益的。1970年代末和1980年代初,鄧小平發動改革的時候,也存在著既得利益。當時的既得利益並不比現在的小。要推進改革,主要是要找到克服既得利益改革方法。鄧小平的改革是從農村開始的。較之城市,農村的既得利益比較少,可以說是既得利益的薄弱環節,比較好克服。當時的既得利益群體,主要是農村基層幹部和土地制度。這個利益鏈不可說是不強大。但因為在城鄉二元制度下,農村和城市被隔離開來,農村所發生的不會直接影響到城市。尤其農村改革是推動經濟發展,符合廣大農民的利益。

  農村的經濟改革可分為兩大塊,一是農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就是農村家庭土地承包責任制,一是鄉鎮企業。農村改革在短短的幾年裡取得了成功,為城市改革創造了良好的物質和制度條件。不過,農村的改革並非沒有遇到阻力。當時,尤其表現在高層一些領導人對農村改革的意識形態化的認識。沒有鄧小平等改革者對農村改革的保護,就算不是被完全扼殺,農村改革也會走得很辛苦。

  更值得注意的是,農村的經濟體制創新也很快觸動了農村治理制度的改革。土地家庭承包責任制,最終導致了基於集體土地所有制基礎之上的農村人民公社體制和生產隊體制的解體。這個制度的解體,進而催生了農村村民自治制度,也就是農村民主政治的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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