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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月刊:以對台治權思維拓以融促統新路徑

http://www.CRNTT.com   2024-12-09 00:06:58  


 
  (三)兩岸因歷史原因“治權”長期并立,造成大陸打擊和遏制“台獨”勢力存在“管轄不足”困境

  兩岸因歷史原因長期分治,上世紀90年代台灣歷經所謂“民主化改造”放棄與大陸爭奪正統,尋求自身的合法性以及與大陸對等的政治地位,致使兩岸“治權”在形式上和實際上形成了并立的局面,同時兩岸各自對“治權”的認知實質上也就此分化。大陸方面的“治權”概念源自於“一國兩制”下的“中央-地方”安排,是主權與治權的有機結合。④台灣方面的“治權”概念則來源於孫中山的“五權憲法”,既包括了中央性權力,也包括地方性權力。兩岸各自使用“治權”概念均預設了帶有某種政治用意的價值判斷,根據各自的政治需要,具有濃厚的實用主義色彩。⑤

  截至目前,民進黨已經先後掌握“治權”超過16年、邁向20年。在這期間,“台獨”分子處於大陸管轄範圍之外,受到民進黨當局和外部勢力豢養和庇護。因而在現實限制下,大陸對“台獨”勢力缺乏強有力的直接管轄手段,無法令其痛、促其變。賴清德自踏入政壇就標榜“務實台獨工作者”,擁有頑固的“台獨”理想主義和民進黨傳統意識形態的草根好鬥基因,其初登大位就立即拋棄選舉期間的策略性“溫和”表態,挾“台獨”意識形態正確,公然宣稱“互不隸屬”,以“民主和平共同體”對抗“中華民族共同體”,體現“兩岸關係敵對化”思維。這表明,賴清德將更加頻繁地依賴與大陸對抗、大肆動用行政權推動“台獨”,以維護自身權力,未來統“獨”鬥爭必將更加尖銳嚴峻。因此,大陸唯有敢於鬥爭、善於鬥爭,以新樣態與台爭奪治權、鞏固治權、完善彰顯對台治權的政策體系,才能深化“以治權促主權”的對台工作邏輯。

  (四)大陸推動兩岸深化融合發展、探索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必然要關注對台治理、彰顯對台“治權”

  馬英九執政時期,兩岸關係發展迎來大發展,但本質上存在“先經後政”、“以經領政”的政策路徑依賴,寄希望於兩岸經濟上的整合來促進政治上相向而行,進而邁向結束敵對狀態,開啓統一前的政治談判。然而,30多年來兩岸關係發展的事實證明,無論是通過兩岸經貿投資的交易活動,還是通過兩岸協商對話的交往行為,都未能令台灣接受統一,尤其是島內政黨輪替及民粹化選舉政治的衝擊影響下,謀求統一所需要的島內環境進一步惡化。⑥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兩岸融合發展,推進和平統一重大政策主張。中共二十大報告明確指出,“繼續致力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深化兩岸各領域融合發展。”2023年9月出台《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的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以金門、馬祖與福建沿海地區通水、通電、通氣、通橋為代表的“小四通”是金馬民衆的熱切願望⑦。繼2018年金門供水工程啓用後,2019年由國家電網福建省公司與金門縣政府合作,啓動金門通電工程勘查規劃。然而受制於民進黨當局暗中延宕《離島建設條例》修法,儘管“立法委員”陳雪生於2023年10月6日呼籲推進 “新四通”,但時任台陸委會主委邱太三回應“沒有必要”。⑧因此,推進對台融合發展新路,僅單方面作好大陸自己的工作,仍面臨不少現實障礙。惟有通過完善對台治理、彰顯對台“治權”,才能有效促進兩岸融合發展,才能讓廈金大橋乃至“2035去台北”的願景,從設想照進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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