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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月刊:以對台治權思維拓以融促統新路徑

http://www.CRNTT.com   2024-12-09 00:06:58  


 
  (二)精準惠台落實治理能力,借鑒“宣誓制度”的治港成功經驗,依法依規對享受紅利的台企及人員進行政治考核

  大陸方面本著“兩岸一家親”理念和打造兩岸共同市場為導向,以惠台措施對台單向讓利,2023年兩岸年貿易逆差高達1300多億美元。這反成為“台獨”政權發展島內經濟,穩固其執政地位,大量軍購武器以武拒統的經濟基礎。馬英九時期兩岸簽署的ECFA被蔡英文當局執政八年“概括承受”。對此,大陸應落實在經貿領域的對台治權:一是兩岸經貿依照對等互利、市場競爭、優勝劣汰原則,對ECFA框架內各關稅優惠項目,公告給予緩衝期後,逐項收回原有單方面讓利措施;二是堅決封殺台參與區域經濟合作機制的企圖,如CPTPP、IPEF;三是對於台商赴陸投資興業,以市場化機制調節,不再給予超國民待遇。同時,精準惠台讓利應以政治素質考核予以衡量,建議參考香港特區“宣誓制度”,簽署《認同一中、反對“台獨”承諾書》,一旦查實有違反情形,便依法取消其享受待遇資格、并上繳其原先享受的減免款項,對因收回原有優惠政策而利益受損的企業、個人,可要求每年提供不支持“台獨”、未向“台獨”勢力提供經濟捐輸的自我檢視報告,審核通過後恢復享受優惠措施,并對審核通過對象加大扶持力度,強化其支持反“獨”的經濟誘因。對於上市企業、大型企業在陸分支機構,考慮到其企業經營實際,要求其向政府提供政治獻金報告,限定與台“監察院”公告政治獻金一致,一經發現有所隱瞞將予以處罰。可通過兩岸企業間供應鏈關係,進行互相背書認證,承擔連帶責任。對於島內基層農業、農民群體,可通過認同“九二共識”的島內地方縣市負責人進行政治背書,或組織當地農民個人、農會、互助組織等赴陸提交《承諾書》,減少“代理人”、“兩面人”盤剝空間。

    (三)涉外戰綫政經結合,以“一竿子插到底”的創新舉措促使台灣民衆明辨是非,直接體現以治權促主權的嚴肅性、有效性

  賴清德上任後“台獨”挑釁必將更加猖狂,大陸方面須堅決絞殺“台獨”的國際活動空間,多措并舉建立“微觀涉外對台治理體制”。首先,針對台現有“邦交國”,客觀認識其經濟援助利益唯上的特點,綜合利用中國國際影響力和經濟實力,展示“棄台”對其國內發展,尤其是進出口貿易經濟發展,擺脫債務危機、抵禦美元霸權盤剝的戰略價值意義,以經領政推進對台“外交”清零行動。針對台與世界主要國家加強發展實質關係,在中東歐波羅的海三國打開缺口的現實,應客觀認識中國大陸對於部分國家雙方貿易關係失衡的內在原因,主動作為,強化區域經濟一體化進程中(如東歐17+1)的利益平衡和分配,從根本上防堵台方有機可乘。

  若民進黨當局繼續從事“台獨”分裂挑釁活動,建議適時啓動“中國台灣地區護照”的可行性評估與製發工作,將該證件作為國家統一前,獲得中國政府認可的台灣居民海外旅行證件(而不是僅僅具有“往來大陸”意義的台胞證)。推出“中國台灣地區護照”與“中國港澳特區護照”具有相似性,均意在宣示我對台方針“和平統一、一國兩制”不變,也意在適度區隔台灣同胞所持證件并非是“一國一制”意涵的普通中國護照。該證件推出後,一方面可開放和鼓勵在大陸常住台胞、島內台胞與海外台胞通過公安機關、使領館、中旅社或綫上小程序免費申請獲取,另一方面逐步推動友好國家承認“中國台灣地區護照”、否認台當局製發的“中華民國(台灣)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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