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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樓市調控“車輪戰”

http://www.CRNTT.com   2010-05-20 09:23:08  


 
  《瞭望》文章:調控大事記

  2009年12月1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一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給。二要繼續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費,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三要加強市場監管。四要繼續大規模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爭到2012年末,基本解決1540萬戶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

  2009年12月17日,財政部、國土部等五部委下發進一步加強土地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分期繳納全部土地出讓價款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年,特殊項目可以約定在兩年內全部繳清,首次繳款比例不得低於全部土地出讓款的50%。

  2009年12月22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出台二手房營業稅優惠政策,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2010年1月7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十一條),提出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給、合理引導住房消費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加強風險防範和市場監管、加快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落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責任等十一條措施。

  2010年1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0年1月18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為增強支農資金實力,支持春耕備耕,農村信用社等小型金融機構暫不上調。

  2010年2月11日,銀監會關於加強信托公司房地產信托業務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提出,商業銀行個人理財資金投資於房地產信托產品的,理財客戶應符合《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中有關合格投資者的規定;信托公司以結構化方式設計房地產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其優先和劣後受益權配比比例不得高於3:1。

  2010年2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0年2月25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2010年4月13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完善商品住房預售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實負起責任,加大查處力度,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完善商品住房預售制度;加強預售商品住房交付和質量管理;健全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機制;在全國範圍內開展預售商品住房項目清理。

  2010年4月1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堅決遏制住房價格過快上漲,實行更加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地方政府可根據實際,在一定時期內採取臨時性措施,嚴格限制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

  2010年4月17日,《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新國十條)提出,要嚴格限制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臨時性措施,在一定時期內限定購房套數。

  2010年4月22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關於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相關部門嚴格建設管理,規範准入審核,強化使用監督,加強交易管理,完善監督機制。

  2010年5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布,從5月10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暫不上調。

  2010年5月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民政部、財政部下發《關於加強廉租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強調對騙取廉租住房保障、惡意欠租、無正當理由長期空置,違規轉租、出借、調換和轉讓廉租住房等行為,住房保障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嚴肅處理,直至收回廉租住房,並取消該家庭在一定時間內再次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資格。□(本刊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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