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觀察與思考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 
動車事故最大受害者楊峰 能代理火車票嗎

http://www.CRNTT.com   2011-08-11 10:22:42  


資料圖:溫家寶看望慰問楊峰等遇難者家屬。
 
  楊峰要的是“批發”

  除了利潤單薄,代售點難以賺錢的另一個原因是大量的黃牛票。按照目前以省為單位的火車票源分配方式,大約票源的20%是基本固定的分配到各地方火車站售票窗口(以免地方火車站無票可買),其餘80%的票源存放於大數據庫中,任何一個站點和代理售票點均可出售存放於此大數據庫中的車票。而那些“有門路”的票販子往往會在出票第一時間大量囤積緊俏線路的車票,導致車站窗口只有配額的20%車票,而一般售票點則根本無票可賣。票販子可以非法的囤積車票並抬高價格,而售票點囤積車票一則違法,二則每張票只有5元錢利潤,囤積車票顯然並不劃算。 

  熟悉機票代理銷售的楊峰應該是深諳此道,因此他提出的是溫州紹興兩地動車票代理權,並非只是要求申辦幾個成本十來萬的代售點,而是要求一種特許經營模式,要麼是由他(或者和其他動車遇難者親屬一起)壟斷溫州紹興兩地的動車票銷售,要麼是在動車票中為其劃出一定比例的“配額”——而根據他“有多少能力就做多少個”的說法來看,也許更接近於後者,也就是劃出一部分火車票由其獨家銷售(等於是從鐵路部門“批發”火車票),這樣就可以避免票販子拿票的侵蝕。
 
  分銷還可以獲取多種收益

  此外,即使楊峰代理的車票仍然只加價5元進行銷售,從車票中能獲取的利益也遠遠超過五元錢。攜程、藝龍等網絡購票網站一直在向鐵路部門申請火車票在線分銷,但一直沒有得到回應,目前這類旅遊網站的火車票銷售模式仍然是網絡代購,而非票務代理,也就是說,顧客在網站下購票訂單之後,由網站的業務員去售票窗口買票——大家排隊他也得排隊,別人買不到他也一樣買不到——再快遞給顧客。 

  旅遊網站為何不以區區十餘萬元的成本申請代售點進行票務代理?原因正如我們第一部分所講,代售點自己不能囤積車票,只能賣一張出一張票,即使旅遊網站申請票務代理,緊俏的車票仍然會被票販子第一時間截留。但如果鐵路局接受楊峰的提議,那麼楊峰獲得的就是這些旅遊網站渴求已久的分銷資格,他根本無需銷售車票,直接把代理的車票打包賣給旅遊公司便足以獲利。因為動車用戶身上蘊藏著更大的商業價值——其中有接近50%的旅遊用戶,而這部分旅遊用戶可以極大地拉動賓館預訂、旅遊度假相關業務的增長。楊峰獲得的絕對不僅僅是5元錢的代售利潤,而是火車票之外的商業價值。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