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頁 第2頁 】 | |
怎麼看香港政改問題 | |
http://www.CRNTT.com 2014-09-02 09:23:32 |
根據新華社報道,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0次會議議決了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梁振英在2014年7月15日提交的《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的報告》,這項決議案最重要的規範:須組成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的人數、構成和委員產生辦法按照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人數、構成和委員產生辦法而規定。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產生二至三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每名候選人均須獲得提名委員會全體委員半數以上的支持。 當然,香港泛民派是堅決反對這項決議,他們在前晚已先行公告佔中運動隨即就在香港添馬公園集會展開,來回應人大的決議,並公布9月之後的一連串抗爭運動。看來,香港社會勢必將會陷入長期的動蕩:這其中包括了佔中vs反佔中的博奕、真普選vs假普選的對抗、民主vs法治的抗爭、以及一國vs兩制的辯論等。 不過,的確不是很多人、特別是香港以外的民眾,曾經了解過香港“政改方案”相互抗爭的實質內涵。過去有關“泛民派”和北京在政改看法上存在有“對立或對抗”的情況,對外界來說,一直以為雙方是對“2017年香港特首的產生是否透由直接選舉的方式”,彼此還存在有不同的立場。 其實根據香港基本法,已經明文規定特首的直選將在2017年舉行。最近國務院新聞辦發表了多國文字的《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內中也清楚說明“設定普選時間表”:早在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1次會議就決定,2017年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的選舉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 這應該是很清晰的政策告知,北京根據法律規定,香港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是可以通過“普選”方式產生,這與香港民眾的期待,或是泛民的主張,實際上並沒有任何的差異。 |
【 第1頁 第2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