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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祖興語中評:仲裁庭為菲律賓主張背書

http://www.CRNTT.com   2016-07-15 00:36:45  


中山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副教授、國際關係國際法專家張祖興指出,南海仲裁案是一份草率、偏袒、武斷的裁決,中國有充分的理由拒絕接受。
  中評社香港7月15日電(記者 范穎薇)由菲律賓單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結果出爐,中山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副教授、國際關係國際法專家張祖興接受中評社專訪時指出,南海仲裁案是一份草率、偏袒、武斷的裁決,仲裁庭的裁決存在著許多違反程式、論證不充分的問題,中國有充分的理由拒絕接受。

  如多方先前所預料,仲裁法院五名仲裁法官通過一致裁決,全面否定了中國長期堅持的“九段線”內對南海海域擁有的歷史權利,並幾乎全盤認同了菲律賓方面提出的訴求。那麼,這場披著法律外衣的政治鬧劇究竟有多荒唐?張祖興接受中評社專訪,對南海仲裁案作出的所謂“最終裁決”進行深度解讀,為讀者揭露這一紙荒唐的裁決。

  仲裁庭武斷解釋《公約》 背離法治原則

  “仲裁庭師心自用,武斷地解釋《聯合國海洋公約》(下簡稱《公約》)的目的和宗旨,完全背離尊重國家主權的原則,把締約國沒有同意的條款強加給締約國,這是對國家主權的侵犯,也是完全背離法治原則的。”張祖興說。

  在仲裁案的裁決中,仲裁庭認為即使中國曾在某種程度上對南海水域的資源享有歷史性權利,這些權利也已經在與《公約》關於專屬經濟區的規定不一致的範圍內歸於消滅。對此,張祖興表示,首先,中國作為《公約》的當事方和南海沿岸國擁有根據《公約》規定的專屬經濟區的權利。其次,仲裁庭判定,《公約》消滅了《公約》規定的海洋區域界限之外的任何歷史性權利,這個判斷是錯誤的。仲裁庭試圖從《公約》的目的和宗旨角度推論,認為只能根據陸地領土和距離原則來主張海洋權利,但事實是,歷史上因長期使用等原因而確立的海洋權利並不因《公約》出現而消滅。仲裁庭沒有給出明確的《公約》條款來證明《公約》消滅了歷史性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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